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于今日闭幕,提交会议审议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二审稿)在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这一政策的背景,是日益凸显的双重国籍乱象。
移民法学者认为,整治双重国籍乱象的背后,有着政治、经济,乃至反腐败方面的深层次考量。招商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1000万元的富人中,近60%打算或已经完成投资移民,但多数还在国内拥有产业,于是双重国籍成其“理想选择”。人民日报此前也曾刊文指出,一些违法违纪分子已经“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已多次对双重国籍施以管控,但收效并不明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的缺失。目前我国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是由公安、外交等不同部门分别建立的,各自为政、互难沟通,给隐瞒双重国籍留下了操作空间。
双重国籍治理再次得到重视,其治理思路也悄然转变:4月25日,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称,将扩大中国“绿卡”的签发范围。“堵”“疏”并重,成为此轮治理的关键词。
两种身份两头占好处
广东的黄先生一家三口于2006年定居加拿大魁北克,并获得该国国籍。由于在国内还有一家企业和几处房产需要照顾,能否保留中国国籍成为他的一大顾虑。
现行《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丧失中国籍,对于需要在国内长期居住的黄先生来讲,意味着诸多不便。不仅每次回国都要在24小时内登记,还有居留时间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在享受金融服务、医保等福利时,“老外”身份会很麻烦。
对于那些富豪级移民,隐瞒双重国籍则有惧惮舆论压力的成分:他们常常被指责在国内捞好处,却把财富转移到国外。曾有企业家向媒体承认,“中国人”的身份对他们在国内的事业很有必要。
此外,对一般人来讲,国内的福利保障也是很大的诱惑。长沙市公安局一位负责出入境管理的人士向记者分析了保留双重国籍的动机,她认为“美国、加拿大一些国家的福利确实很好,很吸引人,但是有些人又长期生活在国内,就不愿意放弃这边的好处,等于是‘两头占’”。
隐瞒双国籍的多种手段
经朋友支招,黄先生在入籍加拿大后就改了一个洋气的英文名,目的是为保留中国国籍铺路。
据介绍,其具体操作是:在入境中国时以加拿大护照办理签证,因为护照名与原来的户籍名不同,就不会被办理签证的中国使领馆发现。对使领馆来讲,黄先生是一个英语不太灵光的加拿大人,而对于国内的公安机关,他是持有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外交和公安部门缺乏沟通。
弥补这一重大漏洞,正是此次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的初衷之一。北京理工大学移民法学者刘国福称,驻外使领馆在办理签证后,可将入籍信息、曾用名等身份信息通过统一平台与国内公安机关共享,双重国籍者在办理续签、户籍等活动时就可能被发现。但刘国福也透露,出入境管理法草案二审稿并未规定使领馆应审查核实签证申请者身份,他建议应赋予使领馆这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隐瞒双国籍还有另一种更“保险”的做法,即经由第三国(地区)入境。比如黄先生,就可以加拿大移民身份,申请第三国(地区)签证,然后再持中国护照经由第三国(地区)进入中国。“第三国(地区)”一般被选择在中国香港地区,那里进入中国内地相对容易。这一过程中,第三国(地区)不掌握相关身份信息,因此无从查验。刘国福表示,这一漏洞需与第三国(地区)签订双边协议,通过分享信息才能防范。
2000年入籍美国的张女士告诉南都记者,身边也有人疏通了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关系,从而在办理手续时不被揭发。据她的说法,这种情况必须具备一定的人脉才能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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