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十:提倡“中庸”,“凡事勿做绝”,“才不可露尽,时不可使尽”
原文:
辩证乃宇宙之根本大法。
二点论应用于任何一范畴及任何一行动。
凡事勿做绝了,做绝即一点论,必要恶果。果大则现;果小,或其它力量能住,则不显(但大胆肯定必要恶果)。例:史①(斯?)在时敬绝了。赫反斯后,拖尸做绝了。阿③处其女政局委员,做绝了。M④对X骂绝了(穿睡衣臭骂),对明斗绝了(乱了套),对下台做绝了。“才不可露尽,时不可使尽”。
注:
1、这是叶群记录的林彪谈话要点。据原编者说明,收在《一0一笔记》中。时间约为七十年代初。)
①2、“史”,指斯大林。②“赫”,指赫鲁晓夫,后文“x”为俄语赫鲁晓夫的一个字母。③“阿”,指阿尔巴尼亚出击亲苏的女政府委员。④“M”,指毛泽东。“明”指王明(陈绍禹)。
3、《林彪与孔孟之道》一书中,“批林批孔小组”认为林彪谈“中庸”是要攻击毛泽东的“阶级斗争”论:“在一九六二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主席更进一步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从而无产阶级向资产阶级发动了新的进攻。……正是在这场激烈的阶级斗争中,林彪同刘少奇、彭德怀一伙一唱一和,披出了孔老二的‘中庸之道’来对抗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反对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他学着孔孟‘不为已甚’的腔调,叫嚷‘凡事勿做绝了’、‘做绝……必有恶果’。”
笔记十一:“万般皆下品,利益唯独高”
原文:
“万般皆下品,利益唯独高”。离开利益,一切看不清。是千条万条中第一条。
注:
这是叶群记录的林彪谈话。时间不明。
笔记十二:“对事物、主义、对一切侮辱”,要“忍耐””
原文:
甲、忍耐、大度的科学根据。
“夜梦朱理治①骂我一句,我即全力与之大吵一场。敌人常派出许多小股部队来挑战,以分散、牵制、耽误我的主攻,使我兵力分散,对此我不可分兵或全力展开大战,而应不与纠缠。
乙、以小狗去辱他,或即视若无睹,置之不理。千万记住此理,并反用此法去分散敌人。
“对事物、主义、对一切侮辱,皆当本此原理对待。(林立果在此处以小字插写:反对平分兵力,分散兵力,浪费兵力,遇到小敌就斗。集中主力打歼灭战。任何时候不要迷失主攻目标)勿上敌牵制队、游击队的当(千百朱理治),社交、处事,共同原理。庐山之彭、世上之彭甚多。岂可为了区区小人、区区小事,而耽误自己的终身大事!
“丙、不能亲人的供养、教育不管,使他受苦。对国、对社会、对人类同一原理。②
注:
1、这一则是林彪的亲笔。据原编者说明,写在一九六三年《工作手册》(十)上。小字经原“林办”工作人员辨认,是林立果的笔迹。
2、①朱理治,中国共产党建立初期加入的共产党员。他不赞成毛泽东的“五四”运动属于无产阶级领导观点,认为“五四”是知识分子领导的。“彭”,指彭德怀。②此处可能指林彪前妻张梅所生的小琳因叶群不喜欢而在外流浪,不能进京的事。
笔记十三:谈政治经验,“要亦步亦趋,得一人而得天下”
原文:
“黑格尔说:何谓伟大人物?伟大人物就是公众利益的代表者。一零一说:何谓当代伟大人物?一号利益的代表者(应声虫)。”
“要把大拥、大顺作为总诀,要仿恩(格斯)之于马(克思),斯(大林)之于列(宁),蒋(介石)之于孙(中山),跟着转,乃大窍门所在。要亦步亦趋,得一人而得天下。”
注:
这两则笔记,由林彪口述,叶群笔录;转引自《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1962.1.11-2.7)》一书,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年出版;作者张素华,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一编研部副主任。
本文资料来源:龙哲甫《林彪未公开的十八则笔记》,《国际新闻界》1994年04期 ;《林彪与孔孟之道》,四川人民出版社 ,1974年;《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1962.1.11-2.7)》,中国青年出版社,等。
结语
林彪本人在各种公开场合“语录不离手,万岁不离口”,高喊毛泽东是“伟大领袖”、“伟大导师”、“伟大舵手”、“伟大统帅”;在七千人大会上,面对大跃进造成的民不聊生,他极力为毛泽东开脱,认为目前困难“恰恰是由于我们没有照着毛主席的指示”去做。然而,笔记中的林彪,却称毛泽东言行不一,不思国民生计而看重名利,批评“大跃进”是折腾。为何林彪表里不一?答案其实就在笔记中……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