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之伟认为,重庆警方这种一个晚上抓捕近千人,短期内关押数千人的行为,是典型的凭感觉抓人、先抓人后取证。而按照正常的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要在犯罪事实基本查清之后才能作出拘留或逮捕的决定。“案件是要一个个地去侦办的。大规模地这样弄肯定不可能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实际上是搞运动。”
另外一则被媒体广为引用的案例是:在2009年3月的一次重庆市公安局副处以上公安干部会议上,王立军主持会议,会场杀气腾腾,点到谁就报谁的罪名:“陈光明,女,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陈洪刚,男,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犯有某某罪,抓!”“陈涛,男,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李虹,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据透露,此次会议上,一共抓了六七人。“都是当场点名,当场抓人。都不用公安,全是武警。”当时在场者,无不胆战心惊。
对此,童之伟认为,这也是明显的违法办案。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如贪污、受贿等,应该是检察院的职责,由检察院来立案侦查,决定是否逮捕,轮不到公安和武警用开大会的形式现场捕人。“这些报道的内容重庆官方并没有否认。一个国家机关,如果媒体报道冤枉了你,你要出来澄清。这么长时间都没否认,就说明事实就是这样的。”
童之伟认为,当时重庆打黑运动的组织者实际上就是刻意布置普遍违法办案,把抛开法律、违法办事作为办案的基本经验。他们不是不懂法,而是因为在领导者个人过分极权的背景下,公检法三方近乎完全放弃了相互制约,很多官员完全不愿意其行为受法律约束。 包装黑社会的秘密在于株连
根据中国的法律,中国没有黑社会,只有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个淡化的说法,类似于准黑社会,而非真正的黑社会。
童之伟认为,如果确有黑恶势力,该打就要打,关键是要实事求是,但不能没有黑社会也要包装出一些黑社会来打。“重庆的事情也许最大的问题就是包装黑社会。”
根据童之伟掌握的情况,他确信重庆很多所谓的黑社会都是包装出来的。比如,原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龚刚模案就是典型。根据童之伟的调查、与李庄律师的讨论,以及从其他途径了解到的信息,重庆官方认定的龚刚模组织、领导的有四五十人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实际上都是一些孤立的案子,“团伙”里很多人甚至连龚刚模都根本不认识。
那么,重庆为什么要包装黑社会呢?童之伟一针见血地指出,其目的是为了搞“株连”。“比如有个企业,可能会有员工犯罪,按照道理,谁犯罪谁承担责任。但一旦这个企业被定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下面人犯了罪,其主管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而其老板就是首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作用就是便于株连,在此项罪名下,警方能够把很多不相干的人抓起来。”
株连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以逃亡海外的重庆俊峰集团董事长李俊案为例,童之伟表示,李俊的公司被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公司所有的高管就可以全部抓起来,这样就很容易把这个公司吃掉,财产全部没收,“所以必须株连”。
“我为什么把重庆的所谓打黑称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就是因为它大规模地违法使用暴力,用搞恐怖统治的形式来对社会进行管治。它想达到一个目的,就是让你确信,我想把你抓起来就能把你抓起来,我有的是办法。他们要让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命运心里都没底,都感到害怕,战战兢兢,于是规规矩矩,不敢乱说乱动,乖乖做顺民,他们好随意剥夺或侵害你的合法权利。”
在2010年3月全国“两会”重庆团媒体日上,薄熙来谈到打黑时表示:“这次打黑重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一开始就是人民群众发起的。两年前我刚到重庆时,市委接到人民群众的不少投诉,我们根据这些投诉感觉到有必要打黑。”他说,2009年,重庆市政法系统光是命案就破了500多起,有的已经有七八年的时间,有的时间更长。“但是,还有五六百起命案没有破,所以,还不能松劲⋯⋯应该说,打黑除恶是不干不行,通过这一年的打黑除恶,我本人的感觉是大吃一惊,原来有这么多的问题,比想象的要严重。欠账还没还完,还得继续努力。现在,杀人犯跑到全国各地的还有好几百,我们还得继续去努力奋斗。”
对此,童之伟表示,没破的案子都是一个个的具体案件,不可能因为采用了打黑的方式就把案子破了,案子没破是因为没有线索,无法侦查、时间过去太久等十分复杂的原因。他质疑道:“难道打黑之后这些原来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全解决了?就都有线索了?这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逻辑关系嘛!除非是使用刑讯逼供,真案假破,随便拉一个人刑讯到他承认为止,再找些假证据。”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