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随着民主集中制的削弱,主要领导人的权力失去了制衡,委任制的弊端就显露出来,很多单位是根据第一把手的好恶来选择干部。谁在第一把手心目中 印象好,谁就可能被提拔。于是,一些有心计的人千方百计地接近、讨好有干部任免权的领导人,对他唯命是从,吹拍逢迎。有真才实学的正派人不屑这样做。这 样,有干部任免权的领导人就会被趋炎附势之徒包围,他所选出的不可能是人才,而只能是奴才。在不少单位,第一把手说一不二, 权力没有制衡,将手中的干部任免权力作为谋私的手段。他拿着这种权力待价而沽,谁跑得勤,说得甜,送得多,谁对自己的现在和将来好处更大,就把权授给谁。 像拿着一块肥肉招引苍蝇一样,一些想升官且心术不正的人就围着这块肥肉嗡嗡乱转。他们千方计地讨好他,迎合他,费尽心机地投其所好,托关系,走后门,送礼 品,为了得到这块肥肉,他们无所不用其极,金钱和色相也成了交换“乌纱帽”的资本。近年来,卖官鬻爵已经不是个别现象。
江西省广丰县原县委书记郑元盛,在任职期间,受贿卖官,得人民币13万元。山西汾西县原县委书记郑泽生等6名县级干部,大肆卖官,还要把县检察院副 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乌纱帽”卖给一个有贪污前科的买官者。 这两个被揭发者只是显露出选官制度弊端的冰山一角。虽然舆论一再曝光,社会一再谴责,但卖官事件还是层出不穷、愈演愈烈。新华社记者殷学成在他的报道中提 供了一个典型案例:江苏省邳州市委书记邢党婴,宿迁市副市长黄登仁,原盐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长李树春,原淮阴市教委主任陈广礼等四人在担任县委书 记职务期间,大肆卖官,获取暴利。他们共为46人提升了职务,为31人调动了工作,从中收取巨额贿赂。“要想富,动干部”,成为一些卖官者的生财之道。他 们在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干部调动频繁。如邢党婴在1995年4 月一次就变动600名干部,陈广礼在调离涟水前不久,1995年11月和12月,两次突击任免了326名干部。
黑龙江省绥化市前任市委书记赵洪彦在任期间曾卖官,但没有揭露,反而升任省人事厅厅长。接替赵洪彦任绥化市市委书记的马德,在1995年到2002 年间,买官卖官,索贿受贿,疯狂敛财折合人民币2385万元,最后认定受贿人民币502万元、美元2。5万元。马德案涉及干部260多人,绥化市县以上干 部50%以上被卷了进来,其中各单位一把手就有50多人。马德被判死缓。马德在受审期间交代曾向原省长(后调国家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行贿10万元,向 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韩桂芝行贿80万元,向省人事厅厅长赵洪彦行贿15万元。事后查明,田凤山除接受马德10万元贿金以外,还大量受贿,他本人承认共收 受贿金17笔,共498万元。经审查,韩桂芝从1993年到2003年间,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副书记等职,为多人在晋升职务方面谋取利益,先 后收受贿赂700多万元,韩桂芝被判死缓。赵洪彦在任省人事厅厅长期间多次卖官,被判15年有期徒刑。如果不是马德暴露,恐怕田凤山、韩桂芝这样的高官不 会落水。
通过卖官方式委任的干部的素质可想而知。殷学成在上述那篇报道中介绍,一个叫袁茂堂的人花6万元从黄登仁手中买到计生委主任一职后,迫不及待地用新 得到的权力捞回本钱,他将公章和财务收款收据装进提包内,随身携带,坐收坐支。还私自盖章调入计生委系统40多人。一个叫叶志连的乡党委书记,群众对其生 活作风和经济问题反映不断,黄登仁不但不查处反而向上级推荐他当县政协副主席,1993年8 月又让其兼任县粮食局长。叶志连担任粮食局长后也大肆卖官,从1993年到1997年间,在调动提拔干部过程中,先后42次收受粮食系统22人贿赂的 16。7万元。
那种一手交钱,一手给官,是卖官鬻爵中最笨拙、最露骨的形式。还有其他多种变相的形式。这些形式虽然变化无穷,微妙无比,但其实质是一样的:买官者 通过各种手段给有任命权的人以好处,卖官者以种种正当的名义给买官者以“乌纱帽”。过去,某人升了官,人们认为他能干,对他表示钦佩。现在,有些能力不 强、业绩平平的人突然被委以重任,没有人钦佩他,反而怀疑他的人格:“这家伙搞了什么名堂?是怎么捞上这个官儿的?” 在通常情况下,卖官鬻爵不容易被揭露出来,只有当某个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犯罪被处理以后,他们买官鬻爵的事才会暴露于天下。
种种形式的卖官鬻爵就是这样出现的:先有权力缺乏制衡,才有权力私有化,有了权力私有化,才有卖官鬻爵。第一把手利用任命官员的机会谋私,第二、第 三把手也这样做。他们之间心照不宣,互相保护。这次提拔了你的人,下次就重用我的人,权力分享,利益均沾。这样的选官机制实际是选劣机制,选上的多是以权 谋私之徒。在这样的选官机制下,官员们在黑箱交易中建立起上下级关系,形成了人身依附,团团伙伙。近年来领导干部群体犯罪比较多,就是因为干部任命中已经 形成了不正当的团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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