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守贞教育矫枉过正中国的性教育问题地位尴尬,每有新闻出现都会引发争议。
婚前守贞教育多为“恐吓式性教育”,片面夸大婚前性行为的危害
如果说倡导婚前守贞,旨在让青少年在性行为上注意安全,更加谨慎,其实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无论是“雅品贞操网”,还是此前浙大的“婚前守贞课”,都是片面化的性教育。雅品贞操网上的公告里写道:“男人只有找到一个处女,才能生下一个属于他的真正纯洁基因的孩子。处女初夜时,男子精子进入体内,发生自溶。女人以后和老公怀的孩子可能会像初夜的男人。”很多婚前守贞的教育更是将“婚前性行为”等同于“性滥交”“怀孕”“性病”,完全是恐吓式性教育。
性学家方刚曾经概括了恐吓式性教育的三大特征:第一,只讲关于性的负面信息,专讲性会让人得病。一些放映的视频里面充斥着性病就和艾滋病的恐吓。第二,夸大关于性的负面信息。似乎只要有婚前性行为,就必定有悲剧发生。甚至个别案例称,有婚前性行为的人80%婚后都会离婚。第三,偷换婚前性行为的概念。事实证明,若两人相爱相守,婚前性行为也可以是非常安全的。而在偷换过概念的性病艾滋病恐吓中,婚前性行为似乎都是“淫乱的”、多性伙伴的、高风险的……
相比“守贞教育”,避孕、防治性病等性安全上的教育显得更为迫切和现实。
性教育不应该矫枉过正,“自尊自爱的性原则”“安全性行为”才是性教育重点
性教育在中国一直是个尴尬的存在,很多青少年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性资讯,只能依靠互联网,毛片或者部分书籍获取性知识,这固然不利于他们对性产生正确的认识。但一味强调婚前守贞,进行恐吓式教育,同样不利于培养正确的性观念。性教育的重点不在于守贞,而在于正确的对待“性”。它不应该是一种“性禁忌教育”,而是在充分关注社会性秩序的前提下,要着重关心社会每一个成员的性权利。
真正保护青少年的性安全,应将重点放在“负责任的对待性”、“做好避孕措施”、“强调自尊自爱的性原则”等。自尊自爱的性原则不是守贞,而是:1,当自己不喜欢时,不为取悦对方而做爱。2,不用可能会伤害自己的方式做爱。有人说婚前性行为会对女性造成伤害,其实是在混淆概念。不安全的性行为才会对女性造成伤害,而这与是否结婚关系并不大。
美国历时10年花费10亿美元的守贞教育以失败告终,北欧全面而适当的性教育反而成效显著
即使是被一般人视为“性开放”的美国,也曾经搞过大规模的婚前守贞教育。在1996年至2005年联邦财政年度之间,国会通过联邦和州政府向婚前禁欲项目注入的资金超过了15亿美元。但据美国政府改革委会调查,10年花费10亿美元的婚前守贞计划80%的信息是错误的,它夸大了避孕措施的失败率,且没能传播艾滋病和性病知识。青少年有很多性问题,需要专门机构的帮助,但禁欲教育使这样的机构大大减少。美国少女的怀孕率、产子率和淋病得病率一直居高难下,奥巴马上台后不得不中止了这一婚前禁欲的性教育计划。由美国国会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调查的报告2007年发布,报告显示,参加过专门的禁欲教育课程的美国学生与未参加有关教育项目的学生相比,在性行为和观念方面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节制。
相比之下,北欧的性教育模式可能更可取。北欧青少年性行为开始的早,性伙伴也比较多,但他们少女怀孕率、性传播疾病感染率都是世界最低,原因是他们的性教育从幼儿园开始,青少年掌握了足够的性知识,可以解决自己的性冲动,把伤害减少到最小。丹麦一位从事中学性教育老师说,1995年丹麦教育部决定在师范学院设置性教育课,后来把范围扩大到高中,成效十分显著,15岁至19岁的女性生育率和流产率大幅下降,丹麦青少年中几乎没有出现因性爱而导致患艾滋病的,得性病的也很少。这证实了世界卫生组织在几个国家调查的结果:适当的性教育不但不会引起性行为的提前,反而会推迟性行为或使其更加安全。
相比古代,现代人性生理成熟时间提前而结婚年龄延后,安全措施更发达,适当的婚前性行为并非不可接受
倡导婚前守贞这样的“旧社会传统”,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现实。在古代,男女结婚都很早,一般人十四五岁就结婚了,而且由于避孕措施的不发达,人们也往往会倾向于保持婚前贞洁。即使是现代社会的男女,十四五岁基本也都没有性经验。但现在的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且无论是国家倡导,还是个人工作生活的考量,人们都往往倾向于晚婚。而且,现在的人从进入青春期到法定结婚年龄有十年左右的时间,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晚婚和不婚,所以要求所有的人婚前守贞是不现实的。生理发育年龄的提前,社会上“性文化”的充斥,避孕措施的进步和完善,都让“婚前性行为”变得并非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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