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敬淤教授并不赞成一律禁止,而应严加限制,曾在1996年完成中国首例代孕试管婴儿技术的专家张丽珠也曾表达这样的观点,她认为在制定好相关法律的同时,可以由卫生部授权个别高水平的医学院附属医院成立代孕小组,实施代孕之前,由伦理委员会审议,并向卫生部指定机构申请。
时至今日,中国没有相关的法律层面的规定,在对代孕的规制上又缺乏有效的监管,所以国内的代孕市场得不到控制,而这个市场本身也显得有些混乱。一名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代孕中介的人如此形容自己的行业:“代孕中介就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无法在工商部门注册公司以进行代孕中介服务,所以就没必要去注册任何公司;租个门面太招人显眼,还有无证经营的嫌疑,所以就没必要有正规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也不需要什么培训,能聊天就行。”
市场的混乱,弊病显而易见。对于代孕妈妈而言,很多时候她们并没得到更多的保障,怀孕期间多数会失去人身自由,而因怀孕和生产而引发的死亡事件,有些代孕中介的合同中标明的赔偿金额极低,有时仅仅为10万元。而对于想要孩子的客户,他们可能面对着是一家皮包公司,代孕中介在收取他们的费用后,可能人去楼空,网页也无法打开。
据某家代孕机构负责人高鸣介绍,不孕不育的夫妻寻找代孕是为了解决生育的需要,但一些富人家庭的“代孕动机”却多有不同。很多新富阶层的家庭已经拥有一个孩子,但是他们还想要,“但又惮于国策,所以找人代孕一个孩子,以掩人耳目”。
动辄几十万的代孕、中介费用,也是一般家庭难以承受的。而“八胞胎”事件中生产、养育的花费几何,始终是人们关心的一个问题。富商始终不愿正面回应此事,我们在上文中也推算出了,八胞胎的怀孕、生产费用应接近100万元,家庭每月开销十多万元的巨额数字。
富人们经济上具有的实力,让他们玩得起诸如“八胞胎”之类的超生游戏。经济实力除了保障他们生育、抚养的可能外,还让他们有底气无视法律,明知故犯。
在对“八胞胎”事件的持续关注中,舆论特别集中于“富人为何能生八个”、“财富创造代孕的传奇”等。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说:“有什么理由请这么多人来为自己生孩子,有钱就可以有生育权吗,这首先是一个不对。”
“钱权僭越的风险,永远是社会不能承受之重。任何现实的豁口,都可能闪现钱权当道者的魅影。当富商可诞生‘八胞胎’的神话,我们无动于衷,亦无所作为,一旦这成为一种‘可容忍的境况’,那代孕违法、违法计划生育等行为,都将成为一种‘习惯性动作’,而所谓的法律威严与公正,也早已被践踏在脚底下。”人民网上一篇的评论直指这种钱权僭越的巨大危害。
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针对社会舆论表示,“这是违法行为,要按超生补交社会抚养费”。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而此前,针对国家人口计生委通过对4个城市的调查,发现名人、富人超生近几年呈逐渐增多的结果,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表示,将高度重视名人富人超生现象,基本的态度主要有三点:一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任何人违反法律法规都要承担相应责任。二是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在重视法治的同时,还要坚持德治,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三是对坚持要超生的名人富人不仅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还要采取道德谴责、舆论监督等手段。
不过,对于富人、名人而言,罚,其实为他们违规违法的举动提供了渠道,因为罚可以解决问题,罚本身对他们不成问题。
无论富人还是穷人,在生育问题上,都无法绕开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如果想要政策允许范围以外的孩子都必须另谋他法,否则,随之而来的是高额的社会抚养费,甚至是开除公职等严重的处罚。逃避生育限制的方法除了“借腹生子”外还有多种,而目前最常见的有――造假,从而获取更多生育名额、境外生子以及服用多胎丸。
第一种方法早以见诸报端,或者通过假离婚获取再次生育资格,继而夫妻双方再次复婚,或者对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造假,从而到当地部门进行申请生育二胎,以获取合法的有效凭证。在这种造假生育的过程,不免有着权钱交易。
出境生子的现象也兴起多时。国内夫妻选择去境外生育虽然不排除让孩子在国外入籍享受较高福利、以后方便移民等目的,但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黎熙元在对这种现象进行研究时也表示,由于在国内超生所需的成本远大于出境生子的花费,跨境生育的主要动机是规避国内的计划生育规制。
出境生子的夫妇往往青睐采取“出生地主义”的国家和地区,即不问父母的国籍,孩子出生在本国即取得本国国籍。而中国香港和美国都实行的是该原则。
由于邻近大陆,出入关相对简单,香港变成了大陆出境生子的首选之地。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内地孕妇在香港产下的婴儿占全港新生婴儿比例已经超过45%。从1998年算起,十几年来“港生一代”已超过10万人。
而另据不完全估计,每年至少有5000名中国孕妇特地飞到美国分娩,她们主要来自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而澳大利亚、加拿大也陆续成为备选地。这种出境生子的现象,已经由明星、富人阶层开始向中产阶层扩散,而且大量的中介也孕育而生。
但出境生子也是弊端重重,出生的孩子回到国内,由于身份的问题在升学、就业当中面临困难,由于他们不在国外生活,国外的福利和政策也难以享受。同时,这种现象也遭到了生子地的抵制。近来,香港曾发生过多次本地孕妇上街游行,抗议本地公立产房被内地人士占用,导致床位不够,“有仔难生”,而港府也曾一度限制内地人到香港产子。
以上两种方法都是谋求取得更多的生育资格,而一些人则打起了一次生育资格内多生的主意,于是一种叫做“多仔丸”的药物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多仔丸”的学名为克罗米芬胶囊,是一种促排卵药物,自从上世纪70年代起,开始用于不孕不育的治疗。平时女性一次只能排出一个卵子,而服用此药后却很有可能排出2个、3个,甚至六七个卵子,或者更多。服用此药虽然可能让人生育出多胞胎,但多胞胎率也失去了自然规律,于是三胞胎、四胞胎、五胞胎……以至十二胞胎不断出现。
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美国白人妇女多胞胎婴儿出生率,由每10万婴儿中29个增加到62个,增加了113%;法国三胞胎增加了10倍,四胞胎增加了30倍;在其他国家,多胞胎出生率也大为增加,涌现了不少“超级孕妇”。
法国生育专家的巴比尼克医生把这种多胞胎剧增的现象称为“世界性流行病”,而现在这一流行病也进入到我国。2002年,一位北京的孕妇产下五胞胎,但医生发现这源自她服用了“多仔丸”。
起初,“多仔丸”还是各地药房中一种很少有人问津的“冷药”,但后来这种药物可与生多胞胎之间的联系被发现,它的销售也变得火热起来。为了监管这一现象,国家将该药调整为“处方药”严加管制,并限制药厂生产。一时间该药成了“稀缺货”,药店很难买到,甚至医院也出现断货。
但记者在网上发现,多家网销店铺均可以购买到“多仔丸”,价格从每盒70元到数百元不等。而其中的一名卖家告诉记者,买此药不要任何的证明,付款即可,而且他们可以提供发票等。
“抗生素是处方药,照样可以在药店等社会渠道轻松购买到,多仔丸同样如此。”邵敬淤教授呼吁加强对此类药物的管理。
服用“多仔丸”或许可以增加生多胞胎几率,但因服用此药而使孕妇流产,婴儿夭折的事情屡见不鲜。调查表明,如果滥用“多仔丸”等促排卵药物,将导致孕妇流产率增加10%,早产率增加20%,胎儿死亡率高达13.5%。不仅如此,服用多子丸而致的多胞胎妊娠孕妇,极易出现妊娠高血压、贫血、难产、产后大出血等并发症,危及母亲生命。对于婴儿来说,这种药物可造成胎儿发育迟缓、体重过轻、智力发育滞后,易畸形,出生后的婴儿也更易患上脑瘫、听力障碍、癫痫等疾病。鉴于此类药物巨大的副作用,许多医院和医生都已尽量避免使用。
在一些孕育论坛上,一些有孕育计划的女性对此类药物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不过,记者发现她们对这些药物的后果不甚了解。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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