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夫妻流浪,练摊谋生
人物:麻国兴,53岁,缙云县东渡镇雅宅村党支部原书记
外逃生活:南下投亲靠友,养鸭,卖鸭蛋,起早贪黑卖汤粉谋生。
2001至2003年,麻国兴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联合社社长期间,利用协助政府管理本村土地征用款之便,挪用公款23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2005年3月,缙云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他立案侦查。2005年起,他开始了逃亡之路。
在东窗事发后,麻国兴觉得在家里只能“等死”,干脆和妻子一同出逃。左思右想,两口子决定去广东惠州,因为那儿缙云人比较多,找事情维持生计方便些。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人生地不熟,要找一份称心的工作着实很难。在那里,缙云老乡们大多养鸭、养鱼、卖鸭蛋。麻国兴没啥文化,手头也没大钱,只能干苦力活。刚开始,夫妻俩在一个缙云人承包的养鸭场里打零工,帮着运饲料,卖鸭蛋。
“日子过得很艰苦,但没办法。毕竟自己犯了事,怨不得别人。”麻国兴时常这样开导自己。后来,他逐渐熟悉当地环境,和妻子摆起小摊,在一家农贸市场门口卖汤粉,两口子起早贪黑。由于吃住开支较大,赚钱并不多。麻国兴很想家,而且家里还有年迈的母亲,但他觉得没脸回也不敢回。“五六年前,我娘生重病,我是后来才知道的。老人家走了,我也没能赶回来尽孝。”
今年,全国上下开展“清网行动”,麻国兴也有所耳闻,做事更加小心,尽量不用身份证。后来,他的侄儿给他来电话,让他回家投案自首。他正在犹豫时,当地检察院和派出所也通过各种方法与他联系,做其思想工作。麻国兴想到自己在外面这几年生活艰辛,这样躲着也不是办法,终于下定决心回来自首。
今年9月,麻国兴回到缙云,对自己所做违法之事如实向检察院反贪局作了供述。回家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母亲的坟头祭拜。此时的他,不禁泪流满面。
10月,麻国兴被缙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缓刑3年。
画外音:投案自首,麻国兴的逃亡之路走到了终点,只恨醒得太晚,未能见上母亲最后一面,这恐怕是他终生的遗憾。
-专家观点
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正林: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防逃追逃工作,通过与公安、边防、银行、外事等部门协作,有效防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外逃,并通过缉捕、劝返、司法协助等方法,缉拿归案了一批涉案金额大、负案在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但控制贪腐官员外逃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牵涉到我国现行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出境管理、法律规则、司法协助和外交合作等。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防逃追逃体系,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统筹力量、协调行动,及时、高效地发挥防逃追逃的功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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