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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蒙冤5年 办案者疑伪造吴邦国批示办案(组图)

www.sinoca.com 2011-11-07  中国青年报



  2006年2月27日,黄卫国在转载该报道的省检察院《网络资讯》第6期上作出批示。28日上午,该院反渎职侵权处处长宋东锦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应对事宜”。

  2006年4月4日和10日,海南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听取案情调查汇报,并专题研究该案的核查工作,作出具体工作部署。

  2006年4月16日,黄卫国在一份关于民警文瑞强开枪击伤邢亚盖事件的初查报告上批示:公安机关对自身的问题查得如此清楚,我们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查了几个月竟还说不清楚,是何原因,请认真思考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同一天,此案交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精华查办。

  此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开会研究此案,目标逐步锁定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等3人。

  7月26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副检察长韩精华称:文瑞强滥用枪支伤害无辜群众邢亚盖,公安局局长李国和帮助文瑞强掩盖罪行,致使造成邢亚盖被伤害一案拖延近6年未处理。

  2006年8月10日,黄卫国在《海口市检察院李国和被依法逮捕的重大情况专报》上批示:“东锦同志:此案务必抓紧,应有一个大体的时间表。”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甲天8月24日批示:“精华同志,请认真落实省院领导批示精神,抓紧办理,快结快诉。”

  二审判刑后,李国和等人继续向中央相关部门申诉、控告。

  公安部非常重视此案。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听取李国和的诉求,并要求他相信组织、相信正义。

  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31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联名建议和李国和的《申诉控告书》被递交给中央领导。

  200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指令再审决定书》。

  2010年1月14日,公安部督察局等6部门,连同特邀的全国人大代表、公安部监督员、刑法学家等举行研讨会,议题是落实部领导指示精神,千方百计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就现有事实证据材料对李国和案提出明确维权意见。

  2010年1月21日,公安部向中央政法委上报《关于李国和案件的情况报告》称:“从案卷及我部调查掌握的情况看,李国和案件直接暴露出当地个别司法人员捏造‘吴邦国委员长批示’、利用媒体作虚假报道、打击陷害依法履行职务民警的深层次问题。”

  最终,在中央领导、公安部等方面的关注下,李国和等3名警察案件得以彻底改判。

  错案追究能走多远

  历经5年,轰动一时的“警察枪击无辜青年,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一案中的3名警察被宣告无罪。但此事远未画上句号。

  符亚红,无辜遭到殴打,哥哥王文安更是被打死。事发至今,他及哥哥一家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得到的却是被遗漏、被威胁和“被死亡”。

  符亚红说,由于不知道凶手的名字,哥哥被打死后,他一直向大田乡政府等部门控告“新宁坡村”,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2006年4月9日,凤凰卫视播出《无辜青年遭枪击,六年上访终昭雪》节目。符亚红称,节目中的“无辜青年”邢亚盖就是打伤自己、打死王文安的凶手。

  2007年2月,符亚红开始控告邢亚盖。但4名警察相继被判刑的消息让他越来越看不到希望。

  李国和等3名民警二审被定罪后,2007年4月25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被遗漏的证人》,报道了法院认定邢亚盖为无辜青年并将开枪警察判刑,但从未有人找符亚红辨认犯罪嫌疑人。

  符亚红对记者说,节目播出后,检察官王昌泽等人让我说接受采访时说的是假话,恐吓我不要再告状。

  2008年4月初,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到东方市调查符亚红案。让她错愕的是,在大田派出所,已经找不到符亚红这个名字了,取而代之的是“符弄袜”保丁村一个去世10多年的老人的名字。

  符亚红对记者说,用死人名字代替他的名字,是有人阻止他上访,上级部门调查时找不到人。

  章生和,因枪击案被判刑警察章生贵的弟弟。2008年7月10日,因犯妨害作证罪被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同年9月10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的事实是:为了帮助章生贵开脱罪行,章生和找到符亚红等人,在控告邢亚盖的信上签名。公安部、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收到控告书后,分别成立专案组对控告信的内容进行调查,“其调查侦查结果均与东方市公安局原侦查的结果一致,没有证据证明邢亚盖是‘99・8・22’案的涉案人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控告信后,李国和等3人案件的二审审理,推迟了11天。”

  在看到哥哥章生贵无罪的再审判决后,章生和决定就自己的案子进行申诉。章生和说,判决实际认定邢亚盖至今仍是犯罪嫌疑人,即便是我帮助受害人控告邢亚盖,又妨害了谁作证呢?

  章生贵认为,虽然再审判他无罪,但他无法接受判决书中提到的“章生贵、陈文吉在调查核实的工作中确有不尽责之行为”这一说法:“判决没写我哪个地方不尽责,明显是为检察机关错案开脱。”

  开枪民警文瑞强也开始着手准备自己的申诉。他说,自己被判刑的前提是开枪击伤一名“无辜青年”,现在这个前提不存在了,法院应该重新审理枪击案,还自己清白。

  受影响的远不止几名当事人。东方市公安局一名民警表示,李国和等4名警察被逮捕判刑后,没有警察愿意破命案了。“谁破案,检察院就抓谁,谁还敢干活呀?”

  东方市公安局提供的材料表明,仅在大田镇新宁坡村,在王文安被打死、符亚红被打伤后,从1999年至2003年,又发生了两起命案,犯罪嫌疑人仍在逃。

  最高检《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执法过错,是指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行为。

  实际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时,李国和就向法庭提出,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时严重违法:王昌泽既是公诉人,又是案件侦查人员,同时还处在证人的位置,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正)》第5条之规定。

  但是,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书未涉及这些内容。

  问题不仅如此。东方市公安局一名要求匿名的警察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2006年8月中旬的一天,李国和等人被批捕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精华召集东方市公安局30人开会,限令两天内交代出是谁下令为“无辜青年”邢亚盖打开手铐。

  “韩精华说,如果没人交代,就开好逮捕证,让邢亚盖来辨认,直接抓走。”这名警察说:“韩精华原来是我们东方市公安局副局长,我们都认识,但他那天很严厉,气势汹汹。”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关注的是责任追究问题。

  此前,他曾和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16次联名致函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要求追究捏造吴邦国委员长批示、恶意陷害公安民警的海南省检察机关有关人员的责任。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专程向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汇报,表示对检察官违法乱纪零容忍,已经叫停拟提拔王昌泽为副检察长的程序,并将在3名民警案件再审结果出来之后,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程序。

  责任追究能不能启动、何时启动?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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