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一直被检察院认定为“无辜青年”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参与殴打符亚红、王文安的新宁坡村村民邢刚、吉怕月的供述、文瑞强证言以及被害人符亚红的陈述证实邢亚盖参与作案,且涉及命案人员众多,尚有十余人在逃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根据当时掌握的证据将邢亚盖作为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并无不当,至于邢亚盖是不是批捕在逃犯并不影响公安机关依职能行使侦查权。”
再审判决中所说的案件,于1999年8月22日发生在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
当天,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后更名为大田镇)零公里处,新宁坡村多名村民将保丁村村民符亚红打伤,将其哥哥王文安(出生后被送给同村王家)打死。
此后,公安机关抓捕了几名犯罪嫌疑人。在继续抓逃中,民警文瑞强开枪击伤了邢亚盖。
2000年7月,警察枪击事件发生后,东方市公安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是参与“8・22”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东方市公安局的依据是多份笔录和证言:
1999年10月22日,在接受东方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讯问时,新宁坡村村民邢刚承认自己参与了“8・22”案件,并看到邢亚盖打了保丁村人(指符亚红)几巴掌。
同年12月15日,东方市公安局刑警队讯问了参与“8・22”案的新宁坡村村民吉怕月。笔录显示,吉怕月看见邢亚盖、吉亚良等人“围打两个保丁村人,我们见状也追了上去,动手打。当时很多人都打,打后我看见他们好像死了,我们所有人就一起回村了”。
民警文瑞强说,之所以在追逃时拦截邢亚盖,及至后来开枪,是因为他曾在符亚红兄弟被殴打的现场看到了邢亚盖。
符亚红曾两次遭到新宁坡村村民的殴打。文瑞强说,第一次打架时有群众报案,我赶到现场看到很多新宁坡村村民,有的拿刀,有的拿木棍,也看到符亚红嘴角流血。邢亚盖拿着木棍大喊“打死!打死!”,冲来冲去,还险些打到我,虽然当时不知道他的名字,但对他印象特别深。
这些笔录和证言,都保存在东方市公安局的卷宗里。
2000年8月28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对邢刚进行了讯问。笔录显示,邢刚再次承认自己参与了“8・22”案,且指证邢亚盖参与打人,并说明了邢亚盖的基本情况,如,5队人,20多岁,有老婆,3个孩子,岳父当村主任。
然而,2000年9月5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没有参与“8・22”案,依据是邢亚盖本人否认,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翻供。报告认定,文瑞强在没有认定邢亚盖为批捕在逃人员或负案在逃犯的情况下,开枪造成邢亚盖重伤。
这份调查报告后被当成“检察院提出疑问,公安局拖延不办”的主要证据。
然而,在没有经过受害人符亚红辨认的情况下,8月2日,邢亚盖被取保候审。
李国和调离东方市后,“8・22”案和另一起“10・7”命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取保候审了。此后,公安部多次挂牌督办,但时至今日,两案的犯罪嫌疑人仍在逃。
当时为什么放人?2011年11月4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找到时任东方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现任副局长杨泽波,杨拒绝对此作出解释。而当时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张波已被提拔到海南省公安厅刑侦处工作。
此后数年,似乎一切风平浪静,直到2006年2月24日,邢亚盖以“无辜青年”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
这天,《海南特区报》刊发报道:《警察枪击无辜青年 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
报道依据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加上对邢亚盖及其亲属的采访,对枪击案作出了如下描述:
邢亚盖骑摩托车上街买菜,看到税务所设卡收税,因没有缴纳车船使用税,他担心被罚款,于是调头离开,民警文瑞强突开两枪将其击伤。要求私了遭拒后,文谎称该青年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认定民警开枪是正当的,予以通报表扬。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2006年1月下旬,春节前的一天,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渎职科的人员来到大田乡新宁坡村,他们来找邢亚盖调查6年前的枪击事件的。
2005年12月26日,开枪民警文瑞强被逮捕。
2006年7月26日,琼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文瑞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邢亚盖医疗费等5282.7元。
在文瑞强被判刑前,2006年6月23日,大田派出所所长章生贵被刑拘。
此后,东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文吉被批捕。同年7月19日,已调任公安部任处长的李国和被批捕。
随后,3人均被判刑。
公安部《报告》称:当地个别司法人员捏造“委员长批示”陷害民警
警察枪击无辜青年,历时6年无人理睬,吴邦国批示一个月讨回公道媒体的报道足以让人震惊、气愤。
然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认定:邢亚盖当时是、至今仍是犯罪嫌疑人;吴邦国委员长的批示更是子虚乌有。
1999年8月,符亚红被打伤、王文安被打死一案,犯罪嫌疑人不止一个,且至今无一归案。
东方市公安局提供的《“清网行动”在逃人员一览表》显示,参与殴打符亚红、王文安的新宁坡村村民吴亚全、吴亚清仍在逃。
不过,媒体广泛报道的“吴邦国委员长批示讨回公道”一事,至今仍是无头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邢文鑫最早质疑“委员长批示”的真实性。2007年7月8日,他致信吴邦国委员长,查询对“邢亚盖被警察枪击上访信”有无批示。
2007年8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回函称:“经查,无此批示”。
既然没有批示,媒体报道所说的批示一事是怎样出笼的呢?
该报道的署名,除记者的名字外,还有通讯员王昌泽。王昌泽是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主办文瑞强枪击案。而该报道被当作证据使用。
最早报道“委员长批示”的《海南特区报》的消息来源是,“据琼山区检察院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采写稿件的记者称,吴邦国批示是琼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昌泽和主管该案的副检察长王干向他证实的。当时,他还联系了摄影记者准备拍摄该批示,但王昌泽和王干以保密为由予以拒绝。
据当地媒体报道,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人员多次对媒体表示,由于有了委员长批示,3名警察才被追责。
委员长批示被证实不存在后,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等30多名人大代表、律师联名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要求查处捏造委员长批示的检察官王昌泽等人。
2009年7月9日,公安部在给人大代表的《复函》中称,经海南省公安厅工作组调查,王干和王昌泽否认向记者说过此事。
虽然“委员长批示”如何产生至今仍是一个谜,但其对4名民警被判刑一案影响巨大。
据当地媒体报道,吴邦国委员长的批示,由全国人大转给省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指定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个拖延了6年的案子才在一个月内有了结果开枪民警文瑞强被抓。
2006年2月24日,《海南特区报》刊发《警察枪击无辜青年 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后,大量媒体转载,舆论风暴骤然升级。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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