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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企业老总 公安局关系户又爆“强奸门”(组图)

www.sinoca.com 2011-08-11  施怀基-搜狐博


  网曝强奸前女友还用性爱视频敲诈勒索20万

  日前,一条“老总强奸敲诈前女友称自己是给警方做业务的 已取保候审”的帖子引发关注。网帖称,昆明一个有公安背景的企业老总潘某,为了控制自己的女友小娜(化名),竟然偷偷安装针孔摄像头,偷录二人性爱视频。分手之后,这位老总竟然以性爱视频做要挟,索要所谓“精神损失费”,敲诈了她20万元后又将其强奸,并声称要将小娜全家杀死。小娜报案后,警方多日不予立案并致证据缺失。

  发帖人小娜昨日现身,诉说了她与之交往3年的企业老总潘某之间的恩怨情仇,她认为这起勒索和强奸案“都被和谐”了。而潘某则认为,勒索系子虚乌有,而强奸要的却是证据。

  “他拿‘艳照’

  勒索我20万”

  昨日,面容憔悴、几近崩溃的小娜向记者介绍了事件经过。

  2006年10月15日她与潘某认识,因为是老乡两人很快熟络起来。过了10多天,两人在一次酒宴又见了面。“我也喝多了,”小娜说,当晚两人发生了关系。“谈不上情愿,因为都这样了,我也就跟他在一起了,但是我绝对不承认我们是情人关系。”

  小娜之后在潘某手下做事。因为潘某对她特殊照顾,外人都以为他们是情人关系。相处了3个月后,小娜觉得潘某性格古怪,常常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就提出了分手。

  没想到,潘某威胁她:“要走可以,我们不能白交往一场,得有个历史见证!”随后播放了与小娜的性爱视频。小娜一下子蒙了,原来潘某为了控制自己,在她不知情的时候拍下了隐秘视频。潘某还带着录像,冲到小娜的办公室,威胁要在办公室播放,“除非我不离开他”。

  小娜说,她已离异而潘某也已有妻室。“只要我一提出分手,他就拿出视频威胁我。”潘某威胁小娜要分手必须拿20万元精神损失费。潘某还给小娜发了两张照片,“他威胁不拿钱就将照片公开”。

  小娜还说只有两个人在的时候,潘某还拿着尖刀在身上比划,说要杀我从哪个部位杀起,要大卸八块之后泡在玻璃缸里,或者砌进墙中。

  经常听到潘某说他有的是警方背景,为了拿到性爱视频,“我被迫跟了他3年,每年老实跟他做事。我不敢报警,就低价卖了房子,凑了20万元给潘某。”小娜说,当时潘某没有给她收条,“但银行有转款记录”。

  “这一片的警察都是哥们”

  “没想到,潘某拿到20万元后,又让我再拿80万元,并骗我去昆明某大酒店拿回性爱视频。”小娜描述了今年2月27日下午2点多发生的事:她去到某大酒店,潘某要她一起上10楼去拿照片和U盘。出了电梯后,小娜被潘某拖到了早已经开好的房间并强奸了她。随后,“他还对我说,去哪儿报警也没用,这一片的警察都是哥们,黑道上也都是自己的弟兄,还是乖乖地别闹,否则小命难保!”

  当晚8点,小娜前往官渡区公安分局报警,但由于大门紧锁,她又赶到春城路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让她第二天上午再去官渡区公安分局报案。第二天上午9点,小娜到了官渡区公安分局,分局民警让她去世纪城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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