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的一栋烂尾楼,让“打工皇帝”唐骏和一起巨额贷款案联系在了一起。
本报记者获知,现任新华都集团总裁唐骏涉入苏州公安经侦大队侦查的一起“骗取贷款用于高利贷转贷案”,被初步认定其购买商铺的合同为虚假合同,涉及贷款金额1.1285亿元。
进一步信息显示,唐骏在同一物业的贷款金额共包括6笔贷款,发放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期限10年,贷款抵押物是“博京大厦”1-6层的商铺。
正是这笔购房交易的合同被认定为“虚假合同”――根据警方侦查,“博京大厦”涉及此案的贷款总共为8人15笔,共1.4729亿元,其中唐骏1 人6笔 1.1285亿元。这些“虚假合同”贷出的信贷资金一经贷出,便通过开发商和中间人,部分流入地下高利贷市场。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次数额过亿的交易有诸多异常之处。这栋位于苏州吴江盛泽镇的“博京大厦”至今处于烂尾状态,销售前景堪忧;上述贷款人的购房合同发生时该楼所在土地仍处于被查封中,且有证据显示该楼彼时产权另有他人,有“一房多售”的嫌疑。
不过来自银行的反馈称,这些贷款全部符合贷款的流程,“目前尚未发现(1.47亿贷款)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等环节存在明显违规之处”。
“要判定这些购房合同是否虚假,主要看有没有体现买房者的真实意愿。”一位与此案无关的银行审贷部门人士分析说,流程合规不能证明“购房是否是真实意愿”,必须层层查清房贷还款的真实源头。
本报记者多次向唐骏本人及其助手求证,截至发稿时,仍未获得唐骏回应。
贷款亿元买入吴江“烂尾楼”
博京大厦位于吴江市盛泽镇商业中心地段舜湖西路。2009年2月主体竣工。本报记者7月16日在现场看到,大厦楼前仍有一堆尚未清理的沙子,一捆捆木材随意堆在大楼一层的水泥地上,外表看不出任何售卖的痕迹。
“这栋楼可能是盛泽镇唯一一栋烂尾楼。”一位与此事无关的当地地产商向本报记者称,当地地产界并不看好这栋楼的销售前景。
此楼开发商名为博金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名下仅有这一个地产项目,其法定代表人盛某在当地被普遍认为是在吴江靠卖摩托车发家,当地银行对其评价为 “实力较弱”。
2005年7月,恰逢地产宏观调控之时,博金置业在网上发布广告,以寻求资金合作伙伴。2007年12月份博金置业再次遇到资金困难。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彼时盛某曾拿亲友的6张身份证办理过27套酒店式公寓的假按揭,购房款总数约为1980万,贷款金额约为630 万。
由于2008年和2009年均未参加年检,博金置业两次遭到“三级警告”,并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
但就在博金置业危在旦夕之际,2009年4月,转机降临,这栋楼迎来了一个不寻常的大买主――唐骏。
根据相关信贷资料,唐骏一举购入博京大厦一至六层商铺,面积为17922.77平方米,合同总价2.2576亿元,其中按揭贷款数额达到 1.1285亿元,分6笔发放。
银行方面认为,“因唐骏介入购买底层商铺之后,(此楼)销售趋于乐观”。2009年2月,某股份制银行苏州分行在专门为这笔贷款召开的贷审会上,同意给予博金置业开发的博京大厦项目 5000万元商业用房按揭贷款额度,但由于唐骏所申请的1.1285亿元贷款款项巨大,故不占用该分行的5000万元项目额度,而由该银行总行审批。
为了促成这笔贷款,该银行苏州分行分管副行长亲自带队到唐骏位于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办公地点进行面签,并到唐骏家中与其夫人面签。该笔贷款期限 10年,利率执行基准上浮10%,按揭成数50%,月还款128万元。
相关银行信贷部门人士称,具体放贷金额将受到贷款人的收入状况以及此前的征信状况影响,一般商铺贷款额度至多为契税发票的5折。按照此标准计算,唐骏的按揭成数接近最大放贷边界。
略有不同的是,唐骏并没有向银行提供距离贷款时点较近的纳税金额,而是提供了2007年3月、6月、7月的纳税金额,总共3416万元,以及 2008年1季度纳税金额17万元。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据唐骏本人先前讲述,其于1998年底左右加入美国国籍。目前尚不清楚唐骏的贷款是以哪个国籍身份进行申请,以及是否有效。
一个不能发生买卖的时点
这笔交易的另一个“不合情理”之处,是它发生在一个法律上不允许买卖的时点。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上述贷款发生的时段即2009年间,博京大厦的地块一直处于被查封的状态。
来自吴江市法院的信息显示,2008年11月14日起,由于陷入经济纠纷,博京大厦所在地块被判决查封。本报记者在吴江市国土局采访查询得知,截至上周末,这一地块仍未解封。
根据法律规定,被查封意味着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流转,即在查封期间,土地上的房产不能进行交易。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在交易发生的时点,唐骏所购买的楼层另有其主。一位接近博金的人士向本报透露,在2009年7月,也就是唐骏签署购房合同时,博京大厦一到六层的产权属于博金置业原大股东俞某。
早在2007年6月,俞某曾与盛某签署过一份股份转让合同,其中约定:作为博金置业原股东的俞某将其70%的股权转让给盛某、房某,与此同时,这笔折合1400万元的资金则以购房款的形式,买下了博京大厦一至六层的商铺。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双方合同原约定于2008年3月商铺交付使用,但由于资金困难,商铺无法交付,俞某于2008年11月将博金置业告到了苏州市中院,2009年6月30日上诉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博金置业将购买商铺的款项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俞某,双方合同终止。
而在此之前,即从2007年6月至2009年12月,按照法律,博金置业并不拥有买卖这些商铺的权利,但博金置业和唐骏之间超过亿元的交易恰恰发生在这一时点。
一个不知是否巧合的地方是,所有15笔按揭贷出的信贷资金总额是1.4729亿元,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数据,博京大厦的总投资为1.3亿元左右,数额比较接近。
相互还款的买房者们
另一个疑点,在于这些购房人之间的关系。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银行内部自查中发现,在不同借款人的还款来源上,曾经有部分来源出现一致。
比如,唐骏在2010年5月及6月两期还款来源为另一名贷款人王某;施某、汪某、阮某、唐某四名借款人中曾在2010年6月由同一人代为办理还款;施某、阮某、尤某、王某等四名借款人的还款来源曾为钱某;王某曾为另一个贷款人周某归还过一期贷款;万某、周某、祝某曾由邵某代为还款。
这种交叉还款的现象显示,这些购房者互相认识且发生金钱往来。公开信息显示,与唐骏共同购入博京大厦物业的王某和周某,曾经与唐骏一起共同参与苏州工业园区格瑞特泥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院的投资管理。而唐骏和王某曾在上海接待来访的山东省梁山县县长带领的当地招商团队。
在银行对这些还款来源的跟踪回访中,上述购房者解释称有些是朋友关系代为还款,有些称互相有业务往来欠其贷款故代为还款,亦有三位购房者来自同一个企业,也有未能联系上当事人的,如唐骏和王某两人。
“即使在商铺购买中,购房者都互相认识并互相还款的情况极为罕见,”一名从事信贷多年的银行信贷部门人士分析称,“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则需要提高警惕,进一步调查他们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排查假按揭的可能性。”
据记者向此案相关嫌疑人王某的家属了解,王某和开发商盛某从小一起长大,而且警方在侦查中把其中数名购房者定义为“王某的亲友”,在王某的安排下,与博金置业签订了“虚假购房合同”。
但是贷款银行方面认为,这些疑点尚不能作为证明这批贷款是“假按揭”的有力证据,银行认为在还款来源上“并未发现这批按揭贷款存在明显的虚假按揭特征”。
吴江市建设局的相关人士告知本报记者,甄别购房合同是否造假的一个方式,就是看是否有在该局开发办进行网上备案合同,而银行在自查过程中也对这一项进行了审查。
银行自查称,在贷款审查审批阶段,边某、周某、祝某、万某四人购房合同开发商已经网签备案,但对购房的另外9人有无网签备案则没有提及。
根据本报记者核实,在已经办理网签备案的四个人中,有三人购买面积在110平米以下,另一人的购买面积约为654平方米,而包括唐骏在内的其余购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购房者的网签备案情况,都未提及。
骗贷资金流向高利贷
警方侦查发现,“虚假购房”只是一系列事件的起点。
此案案情分为三个部分,其一是虚假增值税发票向银行贴现融资,其二是签订虚假购房合同骗取贷款,其三为非法放贷。这三项罪名之间互相关联,第三项非法放贷的资金中有近3600万来源于第一、第二项获得的信贷资金。
在信贷资金一再收紧之下,一条由信贷资金出发,流经开发商和中间人,转入地下高利贷市场的路径,由此浮出水面。
警方调查显示,2009年,王某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在四家银行办理贴现3.12亿元,共76笔。经网上税务信息系统核查,上述 3.12亿元银票贴现业务中,查出不相符的增值税发票288张,金额合计8294万元,占比26.6%。
“由于网上税务信息系统只能证明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尚不能反映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全部信息,我们将进一步到税务机关逐笔核对。”相关银行称。目前税务机关正在协助警方核对这部分信息。
同样是在2009年,王某又安排了包括唐骏在内的8名亲友与博金置业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以此向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吴江支行办理按揭贷款,总额 1.47亿元。
随后,王某以其控制的“吴江世佳”、“苏州世佳”等公司或公司员工的名义,向苏州优曼服装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非法放贷1.03亿元。其中,博金置业将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吴江支行发放的565万元贷款中的500万元,转手便贷给了吴江好运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银行核查显示,在总共列出的四笔高利贷中,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和票据承兑的总额近3600万元。
“经过核查这四笔贷款和贴现资金都是几经转账才转贷给三家企业的。”银行方面称。
有相关人士表示,“假按揭”事件的曝光一般由内部利益的分配不均引发。该案的缘起是一宗匿名举报,则可能缘于一些恩怨或者利益纠葛。
银行方面则一再强调贷款的流程和监控都符合规定,且“贷款担保主要是地产抵押,迄今没有形成贷款损失。”
国土局:唐骏校友禹晋永1500亩土地证造假
一切“变形记”最后终将显露。中国世代投资控股集团(以下简称世代控股)创始人兼总裁、前国美置业总经理禹晋永,曾被称为“黄光裕背后的地产男人”。近日当唐骏曝出“学历门”事件之后,禹晋永又在风口浪尖之中高调出来成为“力挺唐骏的第一人”。而当众人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他之时,才发现他原来也是唐骏的 “校友”――同样毕业于美国西太平洋大学(Pacific Western University),并获得了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可就在禹晋永更多的“华丽”身份逐渐暴露于媒体的聚光灯下之时,《每日经济新闻》却发现了他另一个已掩藏了7年之久的 “命门”――记者沿着禹晋永的履历 “路径”连续数日在多地展开独家调查后发现,就在施耐庵笔下《水浒传》故事发生地“水泊梁山”的山东省梁山县,当地国土资源局向《每日经济新闻》指证,禹晋永及其兄弟禹晋川所拥有的梁国用(2003)字005号、梁国用(2004)字第007号等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伪造”;记者同时发现,禹晋永正是凭借着子虚乌有的梁山县1500亩土地随后又在北京设下了一场1.2亿元的“圈套”。
投资之局
10亿元“画饼”意在谋取土地
当唐骏疲于应付“学历门”之时,他的校友禹晋永却正忙着借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等媒体力挺唐骏,同时力挺美国西太平洋大学的博士 “光环”,这是因为他自己也拥有与唐骏相仿的“成功历程”。
禹晋永此前在接受受访时曾表示,他在2004年“8・31”土地大限之际动用近50亿元收购、控股25家房地产企业,储备土地接近600万平方米。2006年7月4日,他在香港以10亿港元注册成立世代控股。此外,禹还与重庆市大渡口区签下投资协议,计划在钓鱼嘴修建385米的双子塔高楼,并享有9600亩土地的开发权,“总投资将近440亿元,资金全部自筹解决”。此外,据称禹在天津也有投资额高达260亿元的项目。
但在7月15日这一天,当梁山县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李海英听到这些时,只是讥讽地苦笑了一下。她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禹晋永 2002~2003年期间也是采用了类似的手段给梁山县画了一个投资10亿元的“大饼”。
“禹晋永第一次来的时候承诺投资规模比较大,准备投10亿元搞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李海英回忆说,“2002年11~12月的时候,禹晋永从北京派来两名手下,他们不像其他投资客,不去住宾馆,也没有专车,吃住全在我们开发区,办公点和设备也要我们提供。直到2003年3月他才办理了一个工商注册登记,而且刚注册完就撤走了手下的人,从此再没来做过项目,也一直没有投钱。”
1500亩土地上的 “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区”最终什么也没有。“如果禹晋永真的来梁山投资了,2003年时10亿元这么大的规模,肯定早就成为山东的亮点工程了。”李海英笑称。
这一说法也得到多位梁山县官员的证实。县招商局副局长李华表示,“说是10亿元投资,但一分钱都没到过,后来我们也就识破他了。”
记者辗转获得了当初的 《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区投资经营合同书》,禹晋永与梁山县时任县长分别代表北京凯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爱投资)及梁山县政府于2003年3月 8日签署了该“经营合同书”。
根据“经营合同书”,梁山县政府为争取凯爱投资的“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区”项目,将提供土地使用权面积1500亩,出让给凯爱投资,其中涉及到的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各种税、费等全部征用资金,先由梁山县政府财力负责解决,同时梁山县政府还负责尽快办理项目用地批复和国有出让土地确权的书面证明文件,并移交给凯爱投资;另一方面,“经营合同书”也约定了禹晋永方的总投资规模预计为10亿元,同时项目的研发、产业转化、实现产品销售等财务处理得在梁山县政府所在地进行,凯爱投资还需保证3年后年纳税总额达到5000万元的目标。
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季茂伦告诉记者:“禹晋永一心要地,一来就狮子大开口,要梁山县给他1500亩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梁山县肯定要看到他拿出真金白银,真的会投资才会逐步替他逐步解决土地问题。”
失算之局
1500亩土地仍属集体所有
禹晋永在签订前述 “经营合同书”之后,即开始谋划“圈地”1500亩的第二步。
“经营合同书”上提及的1500亩土地,是由梁山县杨营镇高楼村、陈营村、太平集村、薛阁村、丁庄村等5家村委会所有。“禹晋永当时说服梁山县,要这5家村委会配合县里将1500亩土地‘支持’出来。”季茂伦表示。
季进一步解释说,禹晋永做工作的结果,就是梁山凯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山凯爱)的成功注册成立。记者注意到,前述“经营合同书”上曾于2003年3月21日补注:“此项目注册登记名称定为 ‘梁山凯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然而时过7年,在当地人士的心里,梁山凯爱的工商登记仍然蕴含着令人后怕的“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经梁山县工商局查证到梁山凯爱的工商登记,显示该公司于2003年3月2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28亿元,法人代表为禹晋永,住所位于梁山经济开发区民营科技园 (淀粉厂东、公明路南),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开发(凭资质证书);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转让、推广、应用;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
梁山凯爱章程显示,梁山县杨营镇高楼村、陈营村、太平集村、薛阁村、丁庄村5家村委会分别以土地出资5042.682万元、5085.658万元、343.819万元、982.341万元和769.5万元,分别占梁山凯爱总注册资本的41.06%、41.41%、2.8%、8%和6.27%,合计占梁山凯爱总注册资本的99.54%。禹晋永则以现金出资56万元,占比0.46%。
高楼村等5家村委会的土地出资正是来自它们总计所有的约1500亩集体土地。
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显示:高楼村村委会所有集体土地面积为410666.67平方米,太平集村村委会所有的则为28000平方米,陈营村村委会所有的为414166.67平方米,丁庄村村委会所有的为62666.61平方米,薛阁村村委会所有的集体土地面积则为80000平方米,约合1500亩。
梁山中良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3月21日出具的中良会验资(2003)第30号验资报告指出,截至2003年3月20日,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梁山县杨营镇高楼村、陈营村、太平集村、薛阁村、丁庄村5家村委会尚未与梁山凯爱(筹)办妥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但上述股东与梁山凯爱(筹)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梁山凯爱成立6个月内办妥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梁山凯爱注册的时候,禹只出了56万元,他是想借道梁山凯爱先把1500亩国有土地使用证拿下。”季茂伦称。
当地一名不愿具名的政府官方表示,再回头来看这事情感觉有些后怕,“禹晋永当时把这块地圈起来,让县里给他办手续,但如果真的办成他的就不得了,那梁山县就亏大了。”
季茂伦7月19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梁山县当时是准备签约并提供给梁山凯爱1500亩土地,并先由政府财力进行解决。“但在实施过程中,这么大的一个付出肯定要先看到禹晋永方面的10亿元投资保证,而在随后的接触中,梁山县感觉到了禹晋永有问题,也就停了下来。”
季茂伦介绍,当时办1500亩的土地手续,梁山县政府面临非常大的投入。“按照当时的标准,耕地开垦费是1万~1.2万元/亩,行政建设用地费用则是16元/平方米,合计起来,一亩地在办土地手续中光交给上级政府的费用就在2万元左右,1500亩土地的手续费就要3000万元上下。”
“由于这笔钱要交给市里、省里,因此梁山县政府也不能说免就免。但梁山县政府2003年时的县财政才4000多万元,怎么可能拿出3000万元来为禹晋永一家企业办理土地手续。”季茂伦表示。
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向记者确认:上述村委会所有的1500亩集体土地此后并没有过户。“土地手续都没有办,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还归到各个村里。”
记者曾3次前往上述1500亩土地所在地,除开两块地至今为空地外,其余地块已分别被村委会租借给天佳化工、梁山汇味源、科泰生物、梁山县三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梁山六和樱源食品有限公司等。
“如果禹真的投资,各项工作都会逐步开展,土地手续也会逐步办过去。”季茂伦表示,由于始终未见禹晋永许诺的资金,“1500亩土地的手续也就黄了,禹晋永在梁山没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也一律没有。”
增资之局
巧借虚无土地增资1.2亿
而禹晋永的“梁山故事”显然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说法不同。在他的版本中,他和兄弟禹晋川拥有了高楼村等5家村委会手中的1500亩土地。
经北京市工商局查询显示,禹晋永的“凯爱系”在北京先后主要有5家企业:其中凯爱投资成立于2001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后于2003年10月27日被吊销;凯爱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投资顾问分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9日,由于“未按规定参加年检”于2006年12月30日被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凯爱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网络信息技术分公司也因 “未按规定参加年检”于2007年9月18日被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还有凯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北京)分公司。因此,目前只有凯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爱置业)仍然在业。
禹晋永此前受访时曾表示,“凯爱置业是经中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的全国性无行政区划的大型房地产投资开发企业,拥有注册资本1249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北京市工商局工商登记证实,凯爱置业即原北京凯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由禹晋永、禹晋川于2003年6月24日组建,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禹晋永出资40万元,控股80%,禹晋川出资10万元,持股20%。2003年10月17日,禹晋永、禹晋川按比例对凯爱置业进行增资,其中禹晋永增资9955.2万元,禹晋川增资2488.8万元,此次变更后,凯爱置业注册资本达到1.2494亿元,其中禹晋永出资9995.2万元,依然控股80%,禹晋川则出资2498.8万元,持股20%。凯爱置业的经营范围也在此次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出租、房地产信息咨询。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显示,禹晋永9955.2万元增资和禹晋川2488.8万元增资皆是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出资。
北京市工商局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10月17日做出的 (2003)中润华验字第2097号验资报告指出:凯爱置业的注册资本原为50万元。根据凯爱置业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1.2444亿元,由禹晋永、禹晋川以土地使用权增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2494亿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03年10月17日止,凯爱置业已将上述土地使用权1.2444亿元计入凯爱置业无形资产,土地使用证号码为梁国用(2003)字第005号。”
凯爱置业此次增资的 “变更登记验资事项说明”如此表述禹晋永、禹晋川取得上述土地的具体情况:2003年3月9日,禹晋永、禹晋川以汇款方式汇入山东省梁山经济开发区财务部共计1.2444亿元,用于购买梁山经济开发区内100万平方米(约合1500亩)的土地使用权。该项土地已经北京嘉德联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嘉德联行(2003)第1201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与购买价值一致,为1.2444亿元。同时梁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向禹晋永、禹晋川开具了“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票据”,收款发票号码为3302400和3302398,其中:禹晋永出资9955.2万元,禹晋川出资 2488.8万元。
上述2003年10月17日出具的“说明”还注明:截至2003年10月17日,禹晋永、禹晋川已取得梁山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颁发的梁国用 (2003)字第005号土地使用证,并将上述土地使用权1.2444亿元计入凯爱置业无形资产账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嘉德联行(2003)第 1201号评估报告显示,禹晋永、禹晋川委托嘉德联行对 “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进行土地价格评估,但估价作业日期却为200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也就是说,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10月17日做出的报告“穿越”引用了嘉德联行12月份做出的评估报告。
露馅之局
国土局指证土地证系造假
评估日期问题其实只是个小问题。
嘉德联行2003年12月5日发给禹晋永、禹晋川的“致委托估价方函”显示,禹晋永、禹晋川委托估价的对象为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位于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薛阁村东公明路南侧。委估宗地四至为:东至:陈营村耕地、丁庄村耕地;西至:高楼村耕地、好汉淀粉厂、远洋淀粉厂;南至:陈营村耕地、高楼村耕地;北至:公明路。
而季茂伦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上述地块正是各村委会至今仍拥有的前述集体土地地块。但禹晋永、禹晋川提供给嘉德联行的“估价对象权属界定”却依据梁山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于2003年8月20日颁发的编号为梁国用(2003)字第005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梁山县公明路南侧的委估宗地梁山高科技工业的土地使用者为禹晋永、禹晋川;土地等级为3级;工业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正是上述地块最终被嘉德联行评估为1.2444亿元。
在北京市工商局工商登记中,禹晋永、禹晋川共出具了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前两份皆为“梁国用(2003)字005号”,国土部 证 书 编 号 分 别 为NO.010546338和NO.010546324,皆显示禹晋永、禹晋川拥有上述梁山1500亩工业用地。
“这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情况,梁国用字号是自国土资源局组建后就一直采用的证号,唯一且只能使用一次,而国土资源部土地使用权证书是从1999 年起强制印发,皆附9位数字证书编号,同样也是唯一的。所以,禹晋永这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乌龙证’。”季茂伦称。
第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指向同一块土地,“土地使用者”则更改为凯爱置业,该证为“梁国用(2004)字第007号”,无国土部自1999年就强制要求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编号”。
国土资源部于1998年9月3日颁发的《关于修改土地证书的通知》明确强调,修改后的新版土地证书自199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凡无国土资源部授权印制并统一编号的证书一律无效,任何部门都不得颁发使用。”
季茂伦还向记者表示,禹晋永等所拥有的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都仅仅盖了梁山经济开发企业管理委员会章及梁山开发区土地管理局章,并由梁山开发区土地管理局颁发,“实际上,梁山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律只能加盖梁山县人民政府土地专用章和梁山县国土资源局章,其余皆无效。”
国土资源部的规定显示,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具体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含登记档案管理和对外公开查询)。“梁山经济开发区是山东省级开发区,仅为科级单位,根本不可能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季茂伦表示,土地管理局也归国土资源局下辖,“但我们国土资源局并不知晓此事。”
“这3个证是假证。”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郑海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出示“梁山城区单位及个人地籍册 (2001~2005)”,梁国用(2003)字005号、梁国用(2004)字第007号分别归属权利人张山景和丁淑玲,“梁国用字号皆是唯一的,一个字号对应一个地块、一个权利人,且只能由国土资源局颁发、备案,禹晋永那3个证是伪造的。”
“这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了。”郑海涛称。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重要的是,禹晋永、禹晋川用此国有土地使用证评估1.2444亿元注册登记了凯爱置业并展开营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先后当面或通过电话试图对禹晋永进行采访,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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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晋永与凯胜、黄光裕及唐骏的“瓜葛”
梁山县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李海英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禹晋永第一次到梁山的时候,曾表示代表一家名叫台湾凯胜的企业来投资。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季茂伦也证实,台湾凯胜的法人代表黄胜得2003年前后曾到访梁山,“但当时我们觉得这人很不讲究,皮鞋也被他踩着当拖鞋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台湾凯胜即凯胜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3.3亿元新台币,法定代表人为黄胜得,成立日期是 1967年4月1日,主要从事塑料膜、电容器以及塑料原料等产品制品的制造和销售,也涉及经营房屋租售、旅馆餐厅经营等多领域。
有梁山县人士认为,禹晋永在几年前还没有多大派头,“拉着台湾凯胜的旗号肯定更能取信于人。”实际上,当时的禹晋永刚离开四川绵阳老家不久,前往北京发展不过3年多的时间。
存于梁山县工商局的梁山凯爱法定代表人履历表中,禹晋永出生于1963年4月12日,1978年~1982年在武汉军区服役,任警卫员;1982年后,禹晋永在绵阳市公安局开始了8年的干警生涯;1990年~1993年,禹晋永任绵阳市粮食局科长一职;1993年~1995年,禹晋永投身土地生意,进入四川省绵阳市土地开发建设总公司,担任总经理兼党委书记;1995年~1999年,他出任四川永嘉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董事长、总裁。
而台湾凯胜则成了禹晋永走出四川、赴北京投身土地生意的“阶梯”。前述履历表显示,禹晋永自1999年起担任台湾凯胜的董事长助理、总裁。但据记者调查,台湾凯胜其实早于1996年起就陷入困境,当年该公司因歇业大量遣散员工,经当地劳工部门调解后公司同意分期给付员工3200万元新台币的“资遣费”,但公司在依约给付1800万元后即因财务问题停止给付。
7月17日,台湾凯胜方面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公司现已停止经营,黄胜得也已离开一两年了,无法取得联系。
也就是在2000年,禹晋永向台湾凯胜提出赴北京投资。同年,禹晋永出任了北京凯爱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禹晋永称2000年最得意的事情就是 “成功收购了凯爱投资,由小股东变成了大股东”。
2002年,禹晋永仍旧打着的台湾凯胜“旗号”来到梁山,但这并未解除梁山当地的怀疑。而台湾凯胜此后确实也再未出现,据禹晋永向梁山县经济开发区的解释是,“台湾凯胜撤资了。”
此后的禹晋永“傍”上了黄光裕。2004年12月国美置业注册成立,禹晋永出任总经理,但仅过8个月时间,黄光裕一个恼怒的越洋电话便让禹晋永从此离开。
2006年7月4日,禹晋永和史维学在香港注册登记了世代控股,称注册资金为10亿元港币。但香港注册处综合咨询系统(ICRIS)显示,禹晋永的世代控股法定股本为 “HKD10000”、已缴注册资本同为“HKD10000”,即仅有10000港元。
唐骏“学历门”后,禹晋永“力挺唐骏”,坚称现有证据证明唐骏造假显得很苍白无力。“让一个本来就没有错的人认错,这就是错,唐骏不会认错。”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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