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加拿大籍华人张晓东涉嫌职务侵占400多万款项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被告人张晓东否认全部指控,声称广州市某区规划局长是幕后推手。
指控:侵占420万元
被告人张晓东今年48岁,出生在哈尔滨,研究生学历,现在是高级工程师,属加拿大籍公民。据指控,2008年5月至7月,其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某仲亿行公司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仲亿行公司时值人民币1100多万的“正大度假村”等资产以800余万的价格转卖给由张晓东自己实际控制的隆胜公司,从中侵占了仲亿行公司300余万。
2008年7月至2009年4月间,其再次利用职务之便,将原属于仲亿行公司为“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提供酒店服务的投资收益和合同保证金转到由张晓东本人实际控制的隆胜公司使用,侵占仲亿行公司共计100余万。
庭审:谁是真正股东
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谁是仲亿行公司的真正股东。张晓东称仲亿行公司成立之初,其只占98%股权。后来,把48%的股权连同另2%股权以50万价格转让给广州市某区规划局局长许某,许某让其表弟梁某出面在工商局登记,梁某成为法律上的股权拥有者。50万元中,除了一部分是现金交易,有20万左右是银行直接划款,都是许某出的,张晓东请求法院向银行查账,以证明许某才是真正的股东。
公诉方认为,许某阮某及罗某等的证词及工商局的登记可充分表明,许某并不是真正的股东,而张晓东和梁某才是真正的股东。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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