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今天下午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有期徒刑7年。
正义网报道,此前的3月23日至25日,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包括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在内的21位被告人集体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罪名均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本网连续3天全程即时报道)。
央视大火案经过3天庭审,21位被告人中多名被告人当庭明确表示认罪。当日庭审临近尾声时,徐威在最后的陈述中明确表示认罪,认为其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还给央视带来了不良影响,感到非常悔恨,并再次劝说同案人员认罪服法。
除徐威外,今日宣判的其余20位被告人获刑情况如下:
刘发国,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股东,6年6个月;
李小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6年;
宋哲元,农民,6年;
沙鹏,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5年6个月;
曾旭,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礼花线技术员,5年;
王世荣,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4年6个月;(早前报道:王世荣庭审喊冤 称点烟花“阴差阳错”)
高宏,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4年6个月;
田可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副经理,4年6个月;
高耀寿,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副经理,4年6个月;
胡德斌,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4年;
耿晓卫,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技术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副经理,4年;
薛继伟,无业,4年;
邓炯慧,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经理,3年6个月;
李俊义,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安全部副经理,3年6个月;
刘军,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负责人,3年6个月;
张炳建,无业,3年;
陈代义,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总承包项目部装饰部副经理,3年缓刑5年;
戴剑霄,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保主管,3年缓刑3年;
刘桂兰,河北省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营处法定代表人,3年缓刑3年;
陈子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干部,免予刑事处罚。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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