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建立能真实反映房价的权威指标体系,更期待官方的统计数据不要和老百姓的感受相去甚远。
国家统计局2月25日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则下降0.6%。此统计数据立即引发争议,某网站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4%的网友认为该结果“严重失实”。
2009年3月份以来,在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刺激下,房地产市场重回急涨的态势,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和交易量都创了历史新高。同样以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为例: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42.1%,商品房销售额43995亿元,比上年增长75.5%。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80.0%。
这是一个简单的换算:在销售面积增长42%的情况下,如果全年价格涨幅只有1.5%,很难想象商品住宅销售额能增长80%。
以北京为例。自2009年6月份开始,官方的数据就显示,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呈现加速上升的态势,12月份到达全年最高点,上涨13.2%。从价格看,2009年第四季度四环内的期房均价达到了25907元/平方米。而2008年,同样据官方数据,四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为15581元/平方米,如果扣除政策性住房因素,四环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为16892元/平方米。即使以扣除政策房因素的16892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2009年房价全年涨幅为53.4%。
考虑到深圳、广州、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涨幅和北京大同小异,在2009年全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涨幅不管以什么统计方法计算,都要超越1.5%的涨幅。再退一步,如果全年涨幅真的只有1.5%,连活期存款利率都不到的收益,很难想象有那么多的资金疯狂进入房地产业炒房。
自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销售价格的统计指标于2005年7月创立以来,对其权威性和真实性的质疑就从未停止过。
2005年至2008年是中国房地产价格急涨的几年,也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的时期,按照该统计指标显示的房价涨幅依然不温不火,该指标统计结果显示:2006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5.5%,2007年比2006年上涨7.6%,2008年比2007年上涨6.5%。如果按此统计结果,自2005年至2008年,中国房地产价格的累计涨幅不会超过50%,而事实上,在这4年时间内,全国的房价保守估计至少翻倍。
自1998年房改以来,中国房地产就缺乏一个比较准确的统计体系,所谓的“房地产指数”,全国更是混乱。国家发改委统计的是70个大中城市的价格指数,房地产企业协会用的是中房指数,各地又有自己的价格指数,房地产经纪机构更是各取所需,自编指数,造成了信息和价格的乱象。为此,期待建立能真实反映房价的权威指标体系,更期待官方的统计数据不要和老百姓的感受相去甚远,否则,统计本身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
□马光远(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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