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共和党参选人特朗普提出禁止所有穆斯林入境,招来包括党内同仁的一片谴责之声。但是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说,特朗普其实并不孤单,他的禁止穆斯林的主张在加拿大和美国的历史上都能找到回声。加美两国曾不止一次对某个种族、来自某个国家或身有残疾的人关紧大门:
1.美国1882年制定“排华法”(Chinese Exclusion Act),禁止所有中国人进入美国,并禁止已经生活在美国的华人入籍。这是美国第一次针对一个特定族裔制定移民法。这项法律原定实施十年,但后来一再修改和延长。直到1943年,中国成为二战反法西斯盟国,这项法律才最终被取消。2011年,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向美国华人做出道歉。
2.美国1917年的移民法(Immigration Act)列出了美国移民局需要拒之门外的人,例如“亚洲禁区”(印度、阿富汗、波斯(现在的伊朗),阿拉伯半岛国家,俄国,部分奥斯曼帝国地区,东南亚和亚太岛屿)的公民。
这项法律还扩大了“不受欢迎的人”的名单。它不仅包括性工作者,罪犯,政治激进分子,也包括劳工,癫痫、肺结核等疾病的患者和任何“身心有缺陷的人”。
3.加拿大1923年制定“中国移民法”(Chinese Immigration Act)。加拿大联邦政府自1885年起向华人移民征收每人50加元的人头税,1903年涨到每人500加元,相当于当时两年的工资。1923年,人头税被“中国移民法”取代。这项法律后来被称作排华法的法律禁止除商人、外交官和留学生以外的所有中国人或身为其他国家公民的华人进入加拿大。
另外,所有已经在加拿大境内的华人或华人的后裔都必须登记,然后领取一张身份证。这项法律在1947 年废除。
2006年,加拿大联邦政府为排华法和人头税做出道歉,并赔偿仍在世的人头税受害者及直接亲属。
4.美国1924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为了阻遏来自东欧国家的移民潮,美国开始实施移民配额制:以189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的美国移民来源国和数量为依据,每年只从这些国家接受2%的移民。例如,这项法律通过后的次年,美国允许100名华人入境。这表明在1890年有5千名华人生活在美国。
美国国会之所以不用更能反映人口状况的1910年人口普查,反而用34年前的统计结果,是因为在这几十年间有许多东欧人移民美国。如果按照1910年人口普查时的东欧移民人数来计算2%,东欧新移民的人数自然会更多。而这项法律的目的是保持“美国身份的同质性”。
二战前夕,欧洲犹太人纷纷逃离。美国的移民配额制对东欧犹太人的命运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
1924年移民法还有一项针对日本人的条款,禁止“任何因其品行、种族或国籍没有资格获得美国国籍的人”进入美国。
1924到1925年,美国移民配额上万的国家仅有英国,德国和爱尔兰,配额上千的有挪威、法国等九个欧洲国家。
5.有“过度需求”的人不被加拿大接受。“加拿大移民与公民法”规定,如果有足够的理由预见一个外国人可能会对医疗或社会服务有“过度需求”,他对加拿大来说就是一个因健康原因“不可接受的人”。
2011年,新不伦瑞克省蒙克顿市的一家韩国人收到遣返令,因为他们15岁的小儿子患自闭症和癫痫。由于公众的抗议,遣返令后来被取消。2012年,一个在BC省维多利亚大学教书的美国人的永久居留申请被拒,原因也是因为他有一个患自闭症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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