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加拿大4个联邦选区由于席位出缺将举行补选。在投票日到来之前一个星期,加拿大安大略省上诉法院做出裁决,不同意联邦政府提出的“冻结”此案的要求,而是同意落实安大略省高级法院作出的所有海外加拿大人都有权在加拿大的联邦选举中投票的裁决。
以海外居住5年划线违宪
先看看这个司法案例的来龙去脉。1993年加拿大联邦议会修改了选举法,禁止在海外居住超过5年的人参加加拿大的联邦选举投票。后来这一修改后的选举法受到违法宪法的指控,并在法庭受到挑战。2014年5月初,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官佩尼裁决说,以5年为限来划分海外加拿大公民谁有权投票谁无权投票,这个标准既缺乏道理也违反宪法。
加拿大政府提出的以5年划线区分海外居民是否有权参加联邦选举投票的主要理由是,如果不加限制的准许长期不在加拿大国内居住、但仍然是加拿大公民的人在海外参加联邦选举的投票,则这对天天居住在加拿大、受到加拿大法律的约束、特别是要承受选举结果(不同政党上台执政执行的政策会不一样)的加拿大国内居民来说,是不公平的。
但安大略省高等法院的法官佩尼裁决说,联邦政府提出的上述主要论据缺乏说服力。
图片来源: Chris Young/Canadian Press
上诉法院拒绝政府要求
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对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佩尼法官的裁决提出了上诉。6月下旬安大略省上诉法院法官夏普做出了维持原判、否决联邦政府要求“冻结”此案的要求。
夏普法官裁决说,虽然联邦政府的论争有一定的道理,但从实际情况考虑、拒绝联邦政府的“冻结”要求更有道理。首先,政府方面举出的在选票极为接近的选举中海外选民的一票之差,而且这还可能是不具有选民资格的人投的票,可以决定整个大选结果的警告在理论上成立,但实际上几乎没有可能会发生。其次,在5月份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做出准许所有海外选民参加联邦选举投票的裁决后,加拿大选举委员会已经做了相应的海外投票准备工作,这个时候再禁止海外选民参加投票只后产生负面的效果。
海外选民理论上“危险”实际上鲜有人参加投票
加拿大虽然有140万符合投票年龄、长期在海外居住的的海外选民,但到到目前为止只有131人注册准备参加定在6月30日举行的联邦4个选区的补选投票;这四个选区两个在阿尔伯塔省,两个在安大略省。这131人中有13人是在5月2日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佩尼法官作出所有在海外居住的加拿大选民都有在联邦选举中参加投票权利的裁决之后注册的。
安大略省上诉法院的夏普法官在其裁决中说,虽然在海外居住年限超过5年的加拿大选民注册参加投票的人数很少,但如果按照加拿大联邦政府的要求拒绝他们的投票权利,这不但意味着加拿大选举委员会要朝令夕改,要赶紧撤回根据5月初安大略省法院的裁决刚刚公布的投票规则,告诉海外选民他们现在又不能注册参加投票了;而且,如果把法庭官司打完,这些注册准备参加联邦选区补选投票的选民很可能会被证明完全具有参加投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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