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什么时候才算真正死亡? 或许许多人认为这不是个问题,而且认为死亡的定义是统一的。不过,加拿大广播公司(CBC)的调查节目“第五纵队”最近的一部纪录片则向人们讲述了医学界对于“死亡的定义”其实标准不一,而这使得器官捐赠等问题更加复杂化。
在加拿大,同意死后捐献器官只有在被宣布死亡之后,医生才可以开始手术摘取器官 – 但是,这个允许摘取器官的时刻 – 也就是,如何确定捐赠者死亡,每个地方却各不相同。
以前,加拿大一直以脑死亡作 – 也就是捐赠者脑部活动全部停止才算死亡。在2005年,加拿大医学界对死亡定义作出了修改,确认以心脏死亡为准 – 也就是心脏停止调动之后,可以开始器官移植手术,简称DCD (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
不过,医生在捐赠者心脏停止跳动多久之后宣布其死亡,世界各地的标准又不一样。在加拿大的一些地方,比如在多伦多,心脏停止跳动5分钟之后,可以确定为死亡;而如果捐赠者是在救护车上,心脏停止跳动10分钟之后才算死亡。但在欧洲,比如意大利这个时间限制是20分钟。
死亡定义各不相同
而加拿大的曼尼托巴、萨斯喀彻温、以及新不论瑞克省三个省份则表示,他们不接受心脏死亡的定义,而是依旧以脑死亡作为死亡的定义。
阿尔伯塔省深切治疗部的医生大卫.泽刚表示,死亡是一个过程,这是令人为难的地方 – 这个过程中,何时才能够宣布病人死亡呢?
加拿大的健康律师杰奎琳.尚表示,关于死亡的定义就像邮政编码系统。她说,对死亡的定义并不是人们想象的全球统一的。
令器官捐赠更为复杂
加拿大每年有2000人接受器官移植,但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却有4000人,同时,也有300人在等待器官移植的过程中死亡。
杰奎琳表示,加拿大在器官移植率方面应该做得更好,如果做得好,应该有50%的死亡者器官可以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在临床,器官移植有一个时间限制,通常来说,从摘取器官到开始移植应该在两个小时之内。所以,何时定义死亡对于有多少器官用于器官质量有很大的影响。
激烈的辩论
尽管加拿大医学界人士普遍认为,DCD让加拿大用于捐赠的器官增加。但是,这一认定标准在医学界内部也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埃德蒙顿儿童医院深切治疗部的医生阿里.约夫的意见很有代表性。他说,包括我自己在内的一些医生相信,在心脏死亡定义之下,器官捐赠者是否已经真的死亡,这是值得明确辩论的一个问题。
他表示,自己不想被人误解,他绝对是器官捐赠的支持者。但是,他对于DCD这一程序有所担心。
约夫医生的主要担忧是,心脏停止跳动5分钟是否足够长,是否是不可逆的,无法救活了。因为根据医学的记载,有心脏跳动超过5分钟而起死回生的例子。
他的理论是,大约要在人的心脏停止跳动20到30分钟之后,才能够确定死亡是无法挽回了。但是,从医学的角度看,到了这个时候,捐赠者的各个器官也开始衰竭,质量下降。
在这个过程中,还有的医生提出了一个伦理问题,问题产生在深切治疗部的医生的愿望是延长病人的生病,但是,器官移植医疗队伍却是希望器官尽快移植。
需要更多公众公开辩论
来自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医学深切治疗部的医生夏米尔是DCD的推动者。他表示,在加拿大,器官移植最重要的是有非常清晰、严格的道德约束以及法律规范,保证器官移植队伍与治疗医生是完全分开的,器官移植医生不会介入捐赠者死亡认定的程序。
不过,有些捐赠者家属认为,他们在内心会有中无形的压力,让他们在亲人生与死的决定中陷入两难。
也因为以上种种原因,由医生呼吁应该展开公众讨论,让民众了解和认识我们目前的规则和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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