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邮报》评论:大法官任命的价值观思考
这个星期五,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以6-1的投票结果裁定,加拿大总理哈珀任命马克·纳顿(Marc Nadon)出任高法大法官的任命无效,并称法院的组成受到宪法保护,议会试图通过预算案,来改变“最高法院法令”违反了宪法。
最高法院的章程中规定,三名来自魁北克的大法官必须要么是魁北克省最高法院的法官,要么是魁北克法律协会的成员,并有若干年在魁北克法院工作的经验。而纳顿虽然在魁北克法院工作多年, 但年头不够,因为他后来一直是在联邦上诉法院担任法官。
《环球邮报》星期五发表杰佛瑞·辛普森的署名评论说,总理哈珀任命纳顿,是因为觉得这位法官更接近保守党的价值观,可以使最高法院今后能更多接受他的观点和做法。诸如更加同情犯罪案件的受害者,对《权利和自由宪章》的保护条款持怀疑态度。因此最高法院是否接受总理的任命,已经不仅仅是纳顿的资格问题,而是具有重要的价值观意义。
现任总理哈珀在从政早期,是改革党党员的时候,就认为法院已经变成自由主义价值观的代表。 该党甚至把法院描述成“法院党派”,认为法院处理案件都是推动社会向自由主义方向发展。因此, 阻止这种发展是哈珀长期以来的想法。
更重要的是,此次纳顿法官的任命过程展现出,加拿大没有一个可以从程序上阻止任命不合格法官的制度,因此一些半退休的法官, 没有大的建树的法官,也能被任命进入高等法院。 这样的事可能接下来还会在曼尼托巴省和萨斯克彻温省发生,因为那两个省的上诉法院各有一名法官即将退休。而联邦政府前任司法部长维克·托维斯很可能成为其中的一个候选人,因为它一直是保守党“严惩犯罪”政策的主导者。
现在我们应该考虑,有那些途径可以阻止这样的任命,是经过议会讨论,还是需要律师联合会的出面,或是法律界的知名学者参与。美国的做法是要经过参议院的批准。
加拿大很多人以前都对总理有权任命大法官这件事没有怀疑,也不认为需要严肃对待。现在我们意识到了,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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