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蓝盾》2006年第1期,作者:伟蕻,原题:《走投无路赖昌星》
生活水平走下坡路。赖昌星对于他的财产数额问题讳莫如深。“一提到钱,就像触动了他的神经。”一位曾经采访过赖昌星的记者这样感觉。赖昌星初到加拿大时,依旧过起了当年“红楼”里的生活。他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每次赢钱,必定奖赏全场员工,尽显豪客本色。他也常与妻子驱车到唐人街购物,尤喜海鲜,每次都买很多生猛鱼虾回家,从不讲价,只求“最靓”。但当赖昌星几次被判败诉,而且又被限制出入自由后,一位记者询问赖昌星是否没钱再过大鱼大肉的生活,是否靠朋友接济(赖昌星在加拿大生活的这些年,一直有人在接济)。这个过去花钱如流水的赖昌星却忆起了苦:“大鱼大肉要多少钱啦?我很少去酒楼。我喜欢吃地瓜。”赖昌星说自己没有名牌,身上那套松身西装也是旧的,手表的牌子是三线品牌。他说自己吃得清简,每月一家开支仅仅两千至三千加元(约一两万元人民币)。当地不少华人在一些大型超市见到他,据说看上去有些虚胖,目光游移,早已经失去原有的霸气。
由于生活渐渐窘迫,赖不得不把自己的豪宅转手换钱,全家搬到了一个简陋的公寓里生活。据到赖昌星家里采访过的媒体报道,一个大屏幕电视,饭桌上放着一个塑料果盘,凌乱的家庭照片,壁柜里摆放着一些水晶动物,昔日享尽荣华的赖昌星夫妇和他们的3个孩子就住在这样一套昏暗的公寓里。赖和妻子曾明娜每天只能呆在家里,不能跨出市区,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来往。“钱怎么也不够花”曾明娜曾向她身边的朋友诉苦,孩子的学费都要付不起了。在等侯移民暨难民局判决期间,赖昌星表面上很镇定,但他的妻子曾明娜和几个孩子都精神紧张,曾明娜更因为压力太大而生病,经常看病吃药。用马塔斯律师的话来形容,这一家子的状况是:在希望与恐惧中煎熬。一次,赖与妻子两人同时被拘,三个孩子只能在家吃方便面度日,父母被拘的当天晚上三个孩子抱在一起哭了整整一个晚上。在以后的日子里,三个子女多次到监狱探望父母。据说,赖对个子瘦小的大儿子说,“好好读书”,“不要走我的路”,情不自禁落下了泪。在女监的曾明娜,每当看到孤苦无援脸黄肌瘦的孩子时,也是泣不成声。
赖昌星在加国坐吃山空,而且八下里被迫交钱(除上述几项开支外,赖还为他屡次犯禁被拘,交足高昂的费用:缴付8万加元的保证金以及每月支付8万加元给守卫他们的私人保安公司),这些都使得他不得不为家人的后路着想。在2005年9月赖昌星犯禁被拘留风波中,媒体在司法文件中赫然发现,赖在几个月前已经与妻子离婚。原来,曾明娜于2004年5月向卑诗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并要求取得子女的抚养费及分家产等。由于此事是秘密进行的,所以申请在一个月后即2005年6月21日裁决获批准,并在31日内无反对下生效。之后,法官判曾明娜获丽昌物业,即目前曾与赖昌星软禁的物业,现估价约四十九万加元。子女的抚养费则搁置审理。因为赖昌星的3名子女已成年,现年分别为19岁、21岁及23岁。据熟悉移民暨难民事务的律师李广田指出,赖昌星离婚之后,如果他要被遣返,他的财产不会被全部没收,他会把他的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另外,离婚之后,即使赖昌星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会被同时遣返。曾赖二人成功离婚后,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情况可能出现变化,因为曾明娜及三名成年子女,可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请难民资格,而不受赖昌星最后的去留影响。
有人认为,赖昌星为转移财产而蓄意离婚。也有人认为,赖昌星已经做好被遣返的思想准备,目前是要让妻小能够留在加国。不管如何,离了婚的曾明娜比赖昌星幸运多了。曾明娜虽然也以违反在加居住条例被捕,但在2005年9月2日的聆讯中,法官没有理会移民部控方意见,准许有条件让曾明娜保释外出,只要曾明娜递交5万加元(约2.4万美元)的保证金即可。不仅如此,裁审官狄凯尔(IreneDicaire)还延长了曾明娜可以自由活动的时间,只要每晚6时至隔日早上9时不可外出,比原来只同意5小时的外出时间多4个小时。离婚给曾明娜带来了“因祸得福”的不同待遇。
赖昌星之所以在2005年被发现违反了宵禁令,这主要是一个人向当局打了举报电话,而这个人据媒体报道,自称赖欠他巨额债务,追讨不回才举报泄愤。
加拿大移民局9月20日公布了赖昌星被拘捕后的拘留聆讯记录,记录显示,举报赖昌星的男子自称赖欠他20万加元。而赖昌星则表示这个人曾经威胁过自己,并给其家庭写信,自己留有信件证据。但他表示自己确实向他借过钱,但早在2005年年初,自己在香港的一个朋友已经用港币替他还清了欠款。不管他们俩人谁是谁非,有一件事是肯定的,赖昌星确实借了别人的钱。也许还有其他借贷人在向赖催款,只是人们不知道而已。
不过,聆讯也牵扯出了有关赖昌星财政状况的疑云。法官称,赖昌星曾在不同场合称自己的财政状况不太好,钱财正在耗尽。但聆讯记录却指出,有信息表明赖昌星在香港还拥有一家化学有限公司。一旦赖需要钱,他可以变卖公司资产。赖昌星辩解说,自己在香港并没有公司,并要求移民暨难民局拿出证据。但他却没有说明,香港的那个朋友凭什么这么慷慨,一下子帮他还清欠人家的20万加元。赖的这一说法让人再次怀疑他在自己财政状况问题上也撒了谎。
1996年9月,一座7层楼红楼拔地而起,这便是世人皆知的赖昌星红楼美女所在地。好梦易醒,几年光阴,赖昌星的红楼梦就在1999年,惊醒了。一封长达74页的检举信,轻而易举的击碎了赖昌星苦心孤诣建造起的走私王国,大批涉案人员相继落网。
大难临头各自飞,收到风声的赖昌星早已顾不上往日的好哥们,赶紧带上老婆孩子,经香港转至加拿大,跑路了。这一跑,就是十二年。
初逃至加拿大的出手阔绰。尽管亡命天涯,赖昌星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依旧过起了当年“红楼”里的奢华生活。(赖昌星在加拿大登记的住所就在这幢公寓大楼之内)
据称赖昌星有爱吃鱼翅的癖好,加移民局曾监视到他在温哥华另一饭店吃鲍鱼,一次就花了上千加元。(图为赖昌星住宅内部)
赖昌星在家中收看CCTV-4台节目
赖昌星对于他的财产数额问题讳莫如深。他说自己吃得简单,每月一家开支2000至3000加元(约合1万多至2万元人民币)。但律师费与子女的大学学费多少,他说不知道。不过,与之矛盾的是,媒体报道发现他到赌场豪赌,赌注高达数万加元,后来引起执法机构注意,怀疑他与黑社会有染,禁止他踏足赌场。负责监视赖昌星是否违反羁留条件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发现,2005年1月赖昌星曾违反禁令,再次踏足赌场,并被安全人员拍下了录像。(图为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座驾林肯SUV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