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多伦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与加拿大缅尼托巴省已于昨天(21日)完成签署谅解备忘录,同意基于平等互惠原则及各自交通法规,免试相互承认驾驶执照。
加国与他国相互承认驾驶执照委由各省决定,本次经驻多伦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与加拿大缅尼托巴省相关机构积极推动与交涉,获得圆满成果,乃台湾与加拿大英语省份相互承认驾驶执照之首例,为两国国民在求学、工作或定居时,提供交通与生活上之便利。
凡持有台湾核发正式有效之小型车、大货车、大客车或拖架车之其中一种驾驶执照,并已取得加国缅尼托巴省之居留证,得向该省申请免试换发「第5级最高阶段(Class 5 Stage Full)」之普通驾驶执照。凡持有加拿大缅尼托巴省核发正式有效之第5级中等阶段及最高阶段、第4级至第1级最高阶段之驾驶执照,并已取得在台湾居留证1年以上者,得于入境翌日起1年内免试换发台湾B类小型车之普通驾驶执照。
符合上述条件者,得分别向台湾交通部公路总局或各地监理单位及加拿大「缅尼托巴省公众保险局(Manitoba Public Insurance)」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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