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不起诉 提醒可能导致刑事罪行
斯高沙省布雷顿角(Cape Breton)警方说﹐百多名悉尼学生用手机互传裸照﹐他们并未意识到自己在摄製﹑翻看和分发儿童色情图像。
布雷顿角地区警队警长肯尼迪(Staff Sgt. Michael Kennedy)说﹐百多名悉尼学生用手机传送裸照或半裸照﹐最年轻的学生只有13岁﹐「多数人不明白那样做是错的」。
肯尼迪说﹐一名学生的家长数周前揭发这事﹐向区内高中校长报告。
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学生与人互通色情短讯﹐并用黑莓(BlackBerry)智能手机传送照片。
他说﹐学生传送的照片﹐多数是女孩的图像﹐也有女孩与男孩合照﹐相中人多于一人。
肯尼迪说﹕「警方到所有学生的寓所﹐向家长报告这事﹐有些家长很震惊。」
警方也发出警告信﹐通知悉尼最少一所学校的家长。
肯尼迪指出﹐警方不会起诉学生﹐但那不表示事态不严重。
他说﹕「如果有人想传送照片给男友或女友﹐那是儿童色情物品﹐事态严重。」
他指出﹐用手机传送裸照﹐可能有刑事罪行后果﹐照片还有机会在互联网上流传。「更大的问题是照片一传出﹐没人会知道它们的去处。他们到处传送照片﹐他们长大后﹐加入劳动大军﹐谁会想到那些照片会不会在某个地方重现﹖」
肯尼迪说﹐警方会监察这事﹐希望透过学童和家长教育﹐阻止同类事件重演。
警方在周五发出新闻稿﹐解释什么是儿童色情图像。18岁以下的人在相中暴露乳房﹑性器官或是肛门﹐或有露骨的性行为﹐都算儿童色情物品。
警方新闻稿又说﹐人们製作﹑收藏﹑分发或收集儿童色情物品﹐最低刑期是45天到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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