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去年所发出的新规例,从本年11月起,要成为加国公民需提交实际凭据,以证他们的英语及法语能力。申请人可从三个途径去证明他们的英语能力,可提交政府认可的第三者英语试成绩,证明已完成中学或专上教育程度的英语及法语,或者证明已完成政府资助的训练课程而达到一定的英语程度。
自1977年起,要取得公民身份,必须认识英语及法语,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一直寻求方法以证实申请人的英语能力,以往的方式是透过一般公民考试及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