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今年5月在参议院答询时表示,准备让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适用即将实施的新甄选办法,明显与移民部官员在法庭的证词不同。移民部回应本报澄清要求时强调,明年1月实施的新甄选办法不溯既往,现有积案无论是2008年之前或之后送件,都依旧法审理。此外,渥京已成立工作小组,处理作废积案退费事宜。
移民部透过C-38法案, 将2008年2月27日C-50移民改革法实施前送件(Pre-C50),且今年3月29日尚未做出最后裁定的联邦技术移民积案「一刀切」全数作废,受影响者达28万人。另有2万名Pre-C50申请人,已通过审核,正在等候移民签证,幸运逃过一劫。
此外,许多2008年3月后送件,但因移民部透过多次「部长指示」(Ministerial Instruction)修改符合送件的职业类别,并优先审理新案,使得依旧法申请者沦为积案,与Pre -C50申请人一样,久候多年。
移民部长康尼5月17日出席参议院常设委员会答询时表示,正在研议技术移民新甄选办法,并将要求那些未遭作废的积案申请人比照新法重新审核。他的说法与移民部官员在法庭的证词回异。
27日移民部回应本报澄清要求时强调,明年1月实施的技术移民新甄选办法不会溯及既往。全国总部(NHQ)媒体经理布兰斯威(Jack Branswell)表示,明年1月即将实施的技术移民新甄选规定,不适用于现有任何积案,无论是2008年之前或之后送件。
至于何时开始作废积案,移民部表示已在渥太华成立「集中任务小组」(central task force)处理退费程序。发言人维廉米克丝(Danielle Vlemmiks)强调,移民部希望尽快展开退费作业,相关细节近期会在移民部网站上公布。
副部长来函澄清
针对本报日前报导,移民部副部长叶特斯(Neil Yeates)也来函澄清,指2013年才实施的新甄选办法不会影响现有任何积案。他说移民部在今年8月18日针对技术移民新法所公布的「法规冲击分析声明」(Regulatory Impact analysis Stateemnt)中已清楚显示新甄选办法是「向前看」(forward-looking)。并强调移民部证人当初在法庭上的证词完全正确。
不过叶特斯仍然回避本报文章主轴:为何移民部长康尼在参议院的答询与移民部官员在法庭的证词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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