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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新法加速遣返外国罪犯 若造假禁止申请5年

www.sinoca.com 2012-06-21  加国无忧


  昨日(周三),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提出新法案,加速遣返在加拿大境内犯严重罪刑的外国国籍人士,无论是移民、留学生或持工作签证等外国人士,只要在加拿大境内犯罪,且经判刑超过6个月以上,即不能对其遣返令进行上诉。

  这份法案名为《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顾名思义就是减少犯了罪的外国人待在加国的时间和机会。康尼表示,旧法对上诉的限制太宽鬆,以致有不少明明已经作恶多端的惯犯,遣返令早已发出,但他们仍可循着法律途径,一再拖延遣返令的执行。

  按照目前的旧法,只有被判刑超过两年以上的罪犯才无法启动上诉程序。至于罪行较轻的人,他们可以先向移民部上诉部门(IAD)申请暂停遣返令,即使申请失败,也可继续上诉至联邦法院,再去上诉移民部决定,然后还可层层上诉。

  康尼举例,一名在2003年涉及驾车撞死人的亚裔罪犯,迟至2009年才被成功遣返,而像他这样拖延遣返程序超过6、7年的个案不在少数。他还说,这些外国罪犯一天不离开加拿大,对加拿大治安的威胁,也就一天无法消除。新法通过后,这些惯犯将无法在加拿大逍遥,而是即刻会被遣返。

  这份法案的要点还包括:

  一、那些因违反人权、有“公众安全隐患”(on the basis of public policy considerations),例如曾鼓动针对某一宗教或种族的暴力行为,以及涉及有组织犯罪而不能入境的外国人,不能被赋予加拿大临时居住权(emporary residence)。他们在边境被拦截后,将无权再提任何人道理由的申请,以延迟遣返令的生效。

  二、家中有“危险亲属”(如战犯)的外国人不得进入加拿大。

  三、新法修改了申请造假外国人士重新入境的规定:一旦发现外国人在申请移民时有说谎或造假的行为,则遣返后的5年内禁止申请移民,而旧法则是未来2年不能入境。此外,新法赋予部长有权拒绝特殊个案入境,以及对造假申请人提高罚款。

  康尼表示,移民部不再让那些已被列入禁止入境黑名单的人士,以各种巧妙理由“滞留”加拿大。这样可让国际间看到,加拿大不是国际罪犯天堂,国际罪犯最好不要嚮往。

  新法不适用于高山等被外国通缉的人士

  针对移民部新提《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是否将加速中国逃犯高山被遣返,移民部长康尼昨日还指出,如果高山未在加拿大境内犯罪,而只是中国希望引渡的人,则需要透过中加两国在引渡工作上的协商,才能完成遣返。

  康尼解释,《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并不与高山这类个案直接有关,也非为针对遣返中国逃犯而制定,而是为了加拿大人的安全,不让那些已在加拿大犯罪,且被判刑达到6个月以上的外国人士,继续长年滞留,影响治安。

  不过,康尼也说,加拿大并非不遣返中国通缉的要犯。事实上,即使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没有引渡合约,但仍有引渡作业上的合作。此外,加拿大也正与中国等合作,建立国际通缉犯如指纹等生物特徵资料,设法在边境入口即辨识出这些罪犯,并进行拦截。

  高山仍在等待难民申请结果,必须等到难民申请失败,高山被取消永久居民资格的法律诉讼才真正开始,由于高山在加拿大无犯罪纪录,所以即使被判取消永久居民资格,他仍可以上诉至联邦法院,甚至到联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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