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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公民居留纪录被怀疑不实聆讯 45%人败诉

www.sinoca.com 2012-02-14  明报


  愈来愈多公民入籍申请人,遭移民部怀疑「居住纪录」不实,需要接受入籍聆讯。以移民部向本报提供2010年的数据为例,入籍聆讯申请被拒人数逾5,000人,被拒比例近四成,而安省或卑诗省被拒率更分别达45%及43%,而且核对近年的被拒率,更可见到持续上升的趋势。

  全国被拒比例达39%

  本报为了解公民入籍被拒问题,向移民部取得有关入籍聆讯的统计。根据统计,在2010年时,全国进行了13,620人次的入籍聆讯,总共5,352人遭到拒绝,被拒比例高达39%,比2008年的29%,明显上升。

  再看安省情况,安省举行入籍聆讯高达7,374次,有3,314人被拒绝,被拒比例高达45%。而卑诗省2010年总共进行1,157次的入籍聆讯,有494人被拒绝,被拒比例高达43%。卑诗省或安省2010年的被拒比例,均比2008年及2009年上升不少,以卑诗省2008年为例,当年被拒比例只有27%,而到2010年即已上升至43%。

  入籍申请平均等19个月

  目前公民入籍申请平均轮候时间长达19个月,有申请人在苦等近两年后,盼不到宣誓入籍唱国歌,而只是等来一张「聆讯通知」,通知需要再等18个月至24个月,才能通知聆讯排期情况。

  移民部并在通知上注明,「除非你的申请超过两年,否则不要与移民部办公室联络,移民部也不会回应」。

  移民部温哥华发言人那迪欧(Johanne Nadeau)解释,申请人需要再到入籍法官前聆讯的三项理由,分别是「居住要求」、「语言能力」及「对加拿大的基本认识」未达到要求。

  最多人不符「居住要求」

  她指出,其中最多人因为未符合「居住要求」,未在申请日回溯过去4年,居住满3年即来申请,而必须参加聆讯,其中有些则是未照实填写居住纪录。

  在「语言能力」方面,那迪欧说,依法入籍申请人必须具备对英语或法国听或说的基本能力,了解入籍法官的问题,以及懂得如何回答,能够以英文说明基本信息。

  申请者英或法语须基本能听说

  至于「对加拿大的基本认识」,所指的是对公民责任及义务的认识,对加拿大的历史、政府组织及历史重要事件有基本了解。

  那迪欧说,个别入籍聆讯轮候时间或有很大不相同,她只能说,一些申请的聆讯轮候时间在一年以上,或是更久。

  对于聆讯结果仍是被拒绝的申请人,那迪欧说,根据移民法,他们可以上诉,或是重新居住,等居住时间确实住满,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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