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女人(不包括新移民)。北美女人不太好写,因为她们对生活的选择是“千姿百态”的,家庭主妇,职业女性,半职业半主妇,独身,单亲妈妈,只同居不结婚,同性结婚等等,似乎每一种女性的生活都过得“理直气壮”似的。后面几种近年来由于数量在不断增加,所以社会不怎么提哪种生活代表主流,只说哪种生活方式更传统而已,并且无论哪一种生活都被社会认可和法律保护。
为什么加拿大的女人生活得这么“千姿百态”呢? 其实是有其文化,历史和社会背景的原因。
(一)加拿大,美国没有什么自己的历史和文化,所以以欧洲移民为主的早期移民所建立起的主流文化实际上就是欧洲文化的延续,是一脉相承的。就加拿大来说,它是一个以基督教为主流文化的国家,在基督教文化里强调一夫一妻的同时,也很强调对婚姻的忠诚和夫妻之间的尊重和爱护。男人挣钱养家,女人操持家务,生儿养女是被这个文化从“宗教意义”上加以认可,接受和保护的,因此无论丈夫还是亲朋好友,没有任何人会认为“家庭主妇”或“全职妈妈”是过的“被人养着”“不劳而食”的生活,他们尊重女人自己的选择。
(二)由于西方文化经历了文艺复兴之后的人性解放,张扬个性,宣扬人权和民主等一系列的革命,因此在西方,“人性”“个性”“人权”是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尊重,并为此建立起了一系列的保护人性,人权的法律制度。自古以来就不是每个女人天生就“喜欢”“善长”“甘愿”呆在家里做那些“伺候人”的“琐碎”家务劳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和五,六十年代,西方,北美又经历了“性解放运动”,“妇女解放”和“女权运动”的革命,于是大量的女性走出家门,进入社会,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然而,随之围绕孩子的成长出现的家庭和社会问题,又使西方在七,八十年代对女性是否要回归家庭进行了反思。之后,北美女性在选择生活上变得更理性和多样化了,同时北美社会也为此建立起了一系列保护女性生活的法律制度。
(三)尽管美国,加拿大的意识形态是一样的,但加拿大是一个以移民为主的国家(仅多伦多就有八十多个民族在这儿共生共存),社会是以西方文化为主流,各族裔文化为辅的一个强调多元文化并存的国家。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生活的各族人和她的政府,如果没有一个“无比宽容”的心态,是不可能“国泰民安”的。故,有人形容加拿大像一幅“马赛克”拼图,在这儿的每个民族实际上都是生活在自己文化的“小社会”里之下的加拿大“大社会”里的;而美国文化不强调多元文化并存,对“外来人”它希望你尽快融入它的主流文化,所以有人形容它像一个“大熔炉”,也就是说在美国,你如果不会说英文会感到生活十分不方便,而在加拿大,你可以没有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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