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房东可能都会有同样的问题,就是租客如尚欠交租金但已搬出租住单位可怎办?
那会有以下两个不同的情况:(1) 房东已经之前在安省租务委员会(Landlord & Tenant Board)取得命令要求租客交欠租金和搬出;或者是(2)租客在房东进行任何诉讼前已迁出。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房东可以拿著安省租务委员会的命令到小额法庭(Small Claims Court)处理,申请直接到最后的一个程序,就是缴交租金聆讯(Examination Hearing) ;让法庭查看租客欠租原因、经济现况、与还款的安排等。
不过法庭发了命令,房东还是要自已执行命令,例如透过抵押(Garnishment)或聘请收数公司执行的。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房东就须从小额法庭的第一部程序开始做起。
首先需要递交原告告状(Plaintiff's Claim),然后就要等对方在特定时间内回覆辩护(Defence)。跟著小额法庭会出通告看看双方是否能调解(Settlement Conference)。若是调解没结果,那就要上庭由法官下判ú角F!一般来说小额法庭的程序大约用上一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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