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住宅被称为人生最重大的投资项目之一,而且还处处暗布“地雷”,行家们告诫购屋者宜慎之又慎。
即使是购屋者雇用的房地产经纪人、房贷仲介或律师,都可能为牟取自己的经济利益,而牺牲购屋者的利益。
以房地产经纪人为例,他们的收入来自售屋者提供的佣金,通常售屋者将成交金额的5%拿出来作佣金,由卖方和买方经纪人瓜分。在这种按比例支付佣金的情形下,成交价越高,经纪人获得的佣金越多,于是代表购屋者的经纪人很可能倾向于卖方,从而损害买方的利益。最常见的例子就是经纪人对购屋者说,那是最低价了,再压价,有可能谈不成交易。
行家们建议,有意购买住宅者宜先自己了解市场状况,大致了解各住宅区的情形和市场价格,不能尽信经纪人的意见,才能够在讨价还价过程中据理力争,不会变成被人耍得团团转的凯子。
如果觉得聘用的房地产经纪人服务欠佳,可以礼貌而坚定地告诉他或她,要是再不改善,将不再使用他们的经纪服务。
很多经纪人会预先要潜在的购屋者签署一份“代表购屋者协议”(Buyer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使购屋者即使不满意,也难以甩掉他们。可以签署这样的协议,但要尽量缩短协议的有效期。如果在较短的协议有效期内都对经纪人忍无可忍,可以让经纪人知道,你无意透过他们购屋,他们也会让你取消协议。
房贷经纪人的收入来自金融机构给他们的佣金,但是金融机构为了多赚钱,规定如果经纪人以较高的利率放贷,他们就可以得到更高的佣金。因此如果将金融机构和购屋者视为一场拔河赛的两方,房贷仲介是中间人,那么这个中间人很可能“利令智昏”,自觉地偏向金融机构一方,购屋者这方必须十分警惕。
那么购屋者聘请的律师总该全心全意帮他们的当事人吧?也未必,比如律师会向客户推荐某家公司提供的产权保险(Title Insurance),懂行的人会立即去市场比较,看看律师推荐的产权保险价格是否具竞争力,如果价格偏高,八成是那家提供产权保险的公司支付给律师佣金。
并非说房地产经纪人、房贷仲介、律师都想骗购屋者,实际上是要强调,作为购屋者一定要自己先做足功课,不宜盲目进入房地产市场,如此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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