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如果业主的房屋贷款已经还清或者贷款余额已经还付不少,或者业主在买房时支付了比率较高的首付,如50%或以上,那么该物业就有了净值(Equity)。这时,业主就有资格拥有一个房屋信用透支额(Home equity line of credit)。
由于华人传统观念中,包括“无债一身轻”,所以绝大多数华人业主还不习惯拥有和使用房屋信用透支。但是,因为我们身处在一个现代的信用社会里,为了我们的生活和发展,我们还是很有必要认识和了解房屋信用透支的。
你能拥有多少房屋信用透支额
一般来说,物业贷款余额和物业信用透支不能超过房屋市场价值的80%。不仅如此,加拿大政府去年的新政策规定,如物业贷款已还清,那么房屋信用透支额则不能超过房屋价值的65%。举例,房屋市值80万,房贷30万,房屋信用透支额最多为80万的80%=64万-30万=34万。如果房贷还清了,房屋信用透支额最多可以达到80万的65%=52万。
此外,房屋信用透支额还受各个借贷机构的审批条款限制,比如收入、个人信用及其他负债等。
房屋信用透支在法律上的抵押登记有两种形式:
一、房屋信用透支和房贷是绑在一起的
两者作为一个法律上的抵押登记。也就是说,如果随着房贷逐渐还清,偿还的部分就会自动变成新的房屋信用透支额度或增加至现有的房屋信用透支额,不需要另外再申请和做法律手续。
比如,房屋市值60万,房贷48万,2年后,房贷还清到了40万,8万就自动成了新的房屋信用透支额度。如果5年后,房贷全部换完了,房屋信用透支额度也就增加到了48万。
二、房屋信用透支和房贷是独立分开的
法律上通常分为第一抵押和第二抵押。两者互不相干。增加一个新的房屋信用透支,就要重新申请审批和做抵押登记。即使房贷还了一部分或全部,房屋信用透支额度也不会增加。
听上去好像是第一种抵押的方式简单点,而且方便点。但是实际上,它的不方便之处就是房贷和房屋信用透支是捆绑在一起的,要动一个,另外一个也要动。比如,房子价值100万,有30万房贷和30万房屋信用透支额度,使用一个抵押登记。若业主做生意需要大量资金,想把那30万房屋信用透支额增加到35万,现有银行如不批准,业主只能换一家机构申请。可是因为是一个抵押登记,要作这35万的房屋信用透支,30万的房贷就必须和其一起转贷款机构。由于30万的房贷还没有到期,所以业主还不得不付一大笔罚金。
如何使用房屋信用透支
首先,您可以随时取用,用于任何合法用途,且不需要借款机构的再次审批和同意。其次,它是可以循环使用的,也可以随时偿还一部分或全部的借款。还完以后,又有了之前的信用额度。
同时,业主还可以像还房贷那样每个月都还利息和一部分本金,也可以每个月只还利息。这对现金流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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