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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购屋须知 买房3大考量 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www.sinoca.com 2012-03-31  世界新闻网


  无论是首次购屋的年轻夫妇或个人,还是购屋老手或是购买公寓安度晚年的空巢老人,诸如购屋这样的一项大投资是他们人生之中的大事,因此大家在购屋时有必要将诸多事项纳入考量範围,以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一、产权的拥有方式:如果有一人以上的人出资购屋,这就有必要决定他们任何分享产权。共同拥有产权分两种形式:第一种是购屋人与配偶或子女笼统地共同拥有产权(joint tenancy)。在笼统共拥产权的机制下,如果产权拥有者的某一方死亡,不需要透过遗赠或过户的程序,共同产权拥有者将自动成为该房产的所有人。塬因是产权拥有人中的每一个人都拥有全部的产权而非其中部分产权。第二种是产权拥有者依照一定比例拥有房产(tenants in commons)。一旦产权拥有人中的某一方死亡,其拥有的产权将依照遗嘱或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订立遗嘱和授权书:已经订立遗嘱的人有必要查看其内容是否过期?遗嘱涉及的事项是否体现产权拥有者的现状。如果家中有小孩,产权拥有者则更有必要订立一个遗嘱,这不仅仅是关于金钱的问题,而更多的是关于在父母两人万一遭遇意外时,小孩的监护已经实现获得妥善安排。在解决当事人身后的房产、证券、股票等财产问题时,遗嘱可以有效地避免子女之间的纷争、避免政府的干预,从而保证了财产得以顺利安置。

  授权书则保障在当事人思想上或身体上没有行事能力时其一切事物照样获得妥善处理。授权书也分两种:一种是与当事人的身体有关,授权书决定了当事人将获得何等程度的看护;另一种是关于打理当事人财物的授权书。当事人有必要趁早与律师商讨如何订立遗嘱和授权书的问题。

  叁、房屋及其他保险:房屋当然需要保险,但当事人还是有必要购买人寿和残障保险,以便全家人在挣钱养家的人突然遭遇意外时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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