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大学1群学生于2008年为抗议校方加学费及其他费用﹐到校内的大学行政办公室示威﹐闯进并一度占据大学行政办公室﹐校方报警﹐拘控其中14人﹐经过17个月漫长法律诉讼﹐14名被告的所有罪名都被法庭撤回或撤销。
其中2名已毕业的大学生﹐联同多大前管理委员会成员﹐反控多大管理委员会﹑多伦多警委会﹑一些多大官员和警察﹐无理镇压和平示威﹐属违反人权兼无理检控。
该个名为「反抗加费联盟」(The Fight Fees Coalition)的学生组织表示﹐当其中一些学生获撤销控罪后﹐多大校方改为恐吓学生Varga Ramsaroop及其余的「反抗加费14人君子」﹐表示若不听教﹐会行使校方的「学生操行守则」来处分。
该联盟称﹐现时是多大法律系学生的 Oriel Varga 当时根本无到过行政办公室所在的闪高堂(Simcoe Hall)参加示威﹐但警方仍控她强行禁锢罪﹐还将她扣押监房﹐其后发保释限制。
Varga Ramsaroop称﹐他相信多大行政当局与警方串谋发出控罪﹐有目标的打压学生异见分子﹐目的是向异见分子发出信息﹐校园不会容忍反对声音。但1个民主自由社会是要遵守《人权宪章》﹐公众有权批评及质疑当局的运作及决定﹐故当局对违反人权应负上责任。
该案发生于2008年3月﹐1群学生到多伦多大学校园闪高堂行政办公室示威﹐校方报警拘控其中14人﹐控以强行禁锢等罪名。上述2名被告学生以违反《人权宪章》作辩护﹐于17个月后获撤销控罪。
该联盟称﹐事件发生后﹐他们获得学生团体﹑劳工组织﹑小区及逾100名教授支持﹐公开指责多大行政人员及警方「将异见刑事化」。
其中一位诉讼人Oriel Varga昨日出席在多大闪高堂门前举行的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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