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非法工作,就是任何没有加拿大永久身份的人士,在没有有效的工作签证情况下工作。或者在任何情况下,工作时间超出政府的规定范围。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国际留学生身上,因他们的不少人对移民和留学法例一知半解
很多在加拿大的留学生在课余时间都会考虑做兼职工作以赚取额外的零用钱,甚至有些留学生因家庭经济因素,父母没能力再继续为他们支付昂贵的留学费用,这些留学生又不想就此放弃学业,而被迫边学习边打工。
以往,留学生是不允许在就读学校以外的地方工作,即使是大专或大学毕业生,也必须在毕业后先找到与其学习专业相关的工作才能申请一年的工作签证。由于赴加的留学生人数每年在不断增长,同时也为了让留学生更好的适应加拿大当地的文化生活,移民部放宽了留学生在读期间工作的限制,从2003年起先在曼省展开了校外工作签证计划(Off-Campus Work PermitProgram),2004年推广至魁省及纽宾士域省,直到2006年,此计划已推行至全国各省。
这个校外工作签证计划允许留学生在常规的课程下每周工作20小时,以取得实际的工作经验。而在2008年中更新的毕业后工作签证计划(PostGraduate WorkPermit)更是让符合规定合资格的应届大专或大学毕业生,可以一次性的申请到3年的工作签证。此两项政策其实已经给予了留学生在学习期间和毕业后找工作方面极大的弹性空间。但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留学生选择冒险在没有合法的工作签证下非法工作。
事实上,留学生只要持有有效就读许可证,就读公立专上学院的全职课程,并在过去12个月内至少有6个月全职上课,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即可申请校外工作签证(Off-Campus WorkPermit)。另外,只要留学生在加拿大完成公立专上学府的学位或证书课程后,而课程不短于四个学期,即可申请长达三年的工作签证,而不像以前一样,留学生毕业后必须先找到跟课程相关的工作才能申请工作签证。
其实,留学生非法打工弊多于利。首先,留学生如在学习期间工作每周多于法定的二十小时,除了违反法例外,还很容易导致成绩退步,影响学业;如被发现,其校外工作签证(Off-campus WorkPermit)将会被收回,且永久失去重新申请的资格。另外,学生在申请移民时,过去在不合法的情况下工作的经验,不能当作符合移民条件的工作经验。最后,由于非法打工的工资多数是以现金支付,学生不会有任何税务纪录。对学生而言,这表面看似并非坏事,但当学生以后要申请父母旅游或探亲,甚至将来要做贷款时,在没有良好的交税纪录下,这些申请被拒的可能性就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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