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消息: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在最新的内部指引中透露,要求学生提交预缴学费收据作为审批申请学生签证及多次使用的签证,作用不大,因此不能视为重要的证明文件。所以,准留学生勿须预缴学费。
如何处理准留学生申请加国各省不同
对于如何处理准留学生的申请,目前加拿大各省的情况不同。安省正在修例,要求私立职业学院在预缴学费作注册之用时,设定上限。而在卑诗省,私立职业训练学院机构(PCTIA)就定下规例,要求留学生预缴一年学费。
最新一期移民部所发布移民参考资料《Lexbase》指出,当局要求申请学生签证者具有足够款项留学进修,并且是真正的学生;并说明“没有法规依据,要求申请学生签证者预早缴交学费”,也“没有把预缴学费视作一项必然要求”。
收据难保证真留学
移民部内部指引指出,在实际操作上,应用证据以决定批出学生签证时,学费单收据往往不是一种令人满意的文件。因为可能出现两种难以控制的情况,其一是学生可以在签证到手之后,要求有关学校退款 其二是一旦否决留学申请,这个“学生”就要向学校讨回学费。这两种情况徒然产生很多不必要的手续,又无助移民部官员决定申请人的最终意图,也不能保证真的前去留学。
此外,当局还有一道难题,即移民部“不能向加国的学校要求核实学费单”。
多种证据比预缴学费更有说服力
加拿大移民部最想知道的是申请人有心留学加国,也有金钱留学,并在网站列出一些可资佐证的文件,如要求申请人或学生提供本地银行存款证明、汇票、学费收条、宿舍租金收据,或者加国奖学金证明等,准学生只须提交“任何一种”这类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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