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余先生因难忍女儿夜晚吵闹,便大打出手。其妻报警后,余先生被警方逮捕并控罪。今天,刚被保释出狱的余先生赶来福建同乡会进行法律求助。
家住皇后区的余先生与妻子育有三名子女。上星期,下夜班的余先生刚回到家中,10岁的大女儿向他提出要出门玩耍的要求。他表示自己当时因工作劳累,并且天色已晚,于是拒绝了女儿的要求。但女儿却不依不饶,大声哭闹,还扬言要离家出走。情绪失控的余先生便动手打了女儿,用手拽女儿脖子将其拉回房内。
受到惊吓的妻子马上拨打了911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将余先生逮捕。警方以三级攻击罪(Assault)、二级骚扰罪(Harassment )、危害儿童罪(Endangering the welfare of a child)以及阻断呼吸与血液循环罪(Criminal Obstruction of breathing or blood circulation)向余先生提起诉讼。
余先生在亲戚的帮助下支付了1000元的保释金后出狱,但由于保护令的限制不可回家,现暂居在亲戚家中。面对起诉不知如何是好的余先生今天来到福建同乡会向律师求助。
律师索大卫指出,殴打7岁以下的儿童在纽约州属于攻击重罪,同时因监护人暴力行为导致17岁以下儿童受伤亦属犯罪。由于余先生不懂英文,因此余先生无法明白体罚孩子所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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