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桑那州境内的西大峡谷路段24日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 一辆载有一名司机和3 名达拉斯牛仔队(Dallas Cowboys)工作人员的大巴在路口撞上一辆载有4 名中国游客的商务车,4 名来自广东的中国游客当场丧生。据调查,商务车驾驶者持中国驾照,有境外驾驶经验,手续齐全。
目前,警方初判,车祸原因系当时左转的商务车并没有停止在“停止”牌前所致,不过,位于亚利桑那州坦佩市(Tempe AZ)多年从事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华人律师黄慧莉( Joy Huang)向美国《侨报》表示,短短两天内,警方就将这起重大交通案件的责任推定为中国游客的做法过于草率,且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亦有当地侨社人士表示,此次出事路段常有重大事故发生,为何不考虑设置红绿灯?
事发路口交通标识不少,但没有红绿灯和摄像头,也许让国际游人们瞬间准确判断出stop sign上又顶着个one way该如何行走,还是有点难。 (侨报记者章宁摄)
目前警方已初步判定事故责任源自中国游客所驾驶的道奇车驾驶员在停止标识(Stop Sign)处未停车。近几日,关乎此事的种种细节也是众说纷纭。
有些民众不分青红皂白地将众人的口水一股脑撒向“向来在美国不会开车的大陆游客”;不少专业人士表示,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警方就针对这起如此重大和恶性的交通案件的责任推定为中国大陆游客的判??断过于草率。
位于亚利桑那州坦佩市(Tempe AZ)多年从事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华人律师黄慧莉(Joy Huang)则表示:“警方在事故发生的两天后就宣布车祸的责任应有死去的中国游客承担,这样的说法在法庭上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
黄律师说:“警方对于该交通事故的任何责任推定和判断在法庭上是不能当作证据的。一般来说,警方接到报案后抵达车祸现场,通常会记录下来事故中车子的型号、状态,同时也会根据所看到的现场状况画一些记录图。拿这起案件举例:这4 名死者分别的死亡地点、头部是否有撞到石头等。按照这些他现场所看到的情况写一个报告。此外,关于这场车祸是怎么发生的,如果现场有合适的目击证人,警方也会记录下现场证人的证词。对于这种涉及人身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通常警方还要花上更长的时间出具一份警方报告(PoliceReport)。同样,这份警方报告也不能在法庭上作为绝对的证词,只能作为一部分的证据以备参考。”
此外,黄律师还表示,在该类案件中警方是没有义务去进行更为详尽的现场重建(accident construction)的,这些更为具体、详尽的重建以及细节收集工作是由死者家属聘请专业的律师,律师再去雇用专业的现场重建专家来完成的。这项工作的任务量比较大。在整个过程中警方的任何判定都只是他们单方面的想法,在法官面前也只是具有参考价值,因为警方所出具的报告简单来形容是“看到什么写什么”式的报告而已,对于车祸中两部车子的具体内部情况、人员是否有酒驾、相撞时两辆车子的时速以及对于现场大巴车印痕的采集等一系列工作,警员既没有责任去做也不会去做,这也就是为什么警方的任何报告以及推定都不能作为法庭上完全有效的证据。
车祸消息传开当地居民叹:又是这条路
此次亚州车祸的消息一经传出,亚州对该路段熟知的民众感叹:“又是这条路啊!”
上述华人律师黄慧莉亦表示,在她过去20 年中所处理过的各类交通案件里,发生在这一路段的惨烈事故非常多,而且多数都是当场死亡的惨痛结局。不过,黄律师也表示,此处的道路设计并非如人们所想象的一定有不合理的地方,相反,在这些案件中不少都是因为左驶车辆“判断失误”、“不合理枪道”而造成的。而在这些案例中,由于中美两个国家驾驶习惯的差异而导致的中国游客因一念之差丧生的案件频有发生。
黄律师说:“就在不久前我所处理过的发生在几乎同一地点的另一桩涉及华人死亡的交通惨案中,当时是一家人驾车出行,父亲开车带着已怀有足月身孕的女儿,到达路口时由于父亲在左转时急于抢行,与直行驶来的大卡车相撞,小轿车当场被撞飞,这位年轻的孕妇当场死亡,法庭的判决是:当时驾驶左转车辆的父亲对这场车祸以及他女儿的死负有全部责任。理由就是:他在不该左转的时候左转了。”
黄律师称,“24 日发生的车祸中,如果说真如警方依据大巴车乘客的说法推定的车祸的原因是'道奇车(即中国游客所驾车)没有在停止标识处停车'而导致与大巴车相撞的话,那么大陆游客的确应该负有主要责任。即使道奇车不像对方所讲的那样'未在停止标识出停车',而是停住之后又抢了出去,那么按照美国路权(左转让直行)的行车原则,责任也应该是大陆游客车辆,不过其中仍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如果说当时大巴车已经看到了左侧冲出的道奇车却仍没有减速的话,那么大巴车也应负有部分责任。”
亚利桑那州境内本月24日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4名中国游客遇难。据调查,车辆驾驶者持中国驾照,有国外驾驶经验,手续齐全。而亚州有关部门不愿就相关问题给予任何答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