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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共和党全会通过党纲 首列对台“六项保证”

www.sinoca.com 2016-07-19  凤凰资讯


  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首日通过2016年党纲,其中再度纳入涉台内容

  据台媒报道,美国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今天通过2016年党纲,当中首次列入前总统里根的对台“六项保证”,并支持适时对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包括建造柴电潜舰科技。

  出席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的2400多名党代表首日通过2016年共和党党纲,其中再度纳入涉台内容,也首次列入美国对台“六项保证”。

  共和党党纲“国家安全与防卫”章节有关台湾部分声称,“台美双方共享民主、人权、自由市场经济及法治等理念,基于‘台湾关系法’双方关系持续推动,并信守1982年里根对台提出的‘六项保证’,反对两岸任何一方采取片面举措改变现状。”

  党纲写到,“任何关于台湾未来的议题,须以和平、对话且获台湾民众同意的方式解决;中国大陆如违反上述原则,美国将依据台湾关系法,协助台湾自我防卫。”

  党纲还指出,“台湾是美国的忠实友人,美方坚定支持台湾取得各项自由贸易协定的地位,适时出售防御性武器,包括建造柴电潜舰科技、全面参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民航组织(ICAO)及其他多边组织。”

  所谓“六项保证”,是1982年8月17日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表“八一七公报”前,由时任“美国在台协会”(AIT)台北办事处处长李洁明(James Lilley)向台湾当局领导人蒋经国口头提出的美方说明。

  “六项保证”当时是由里根的白宫国安会团队草拟后,经时任美国国务卿舒尔兹(George Shultz)及时任国防部长温伯格(Casper Weinberger)签名确认后的成为最终版的“四段文字”,签署日期是“八一七公报”的同一天,存放在美国国安档案的保险柜中。美国众议院今年5月 16日“无异议”通过有关支持台湾的“共同决议案”,重申“与台湾关系法”及“六项保证”为美台关系重要基石,“六项保证”首度诉诸书面文字,成为美国国会通过的提案。有分析指,这种共同决议案未经总统签署,只代表美国国会的态度,不具备法律功能。

  里根政府提出的“六项保证”由已故美国外交官费浩伟(Harvey J. Feldman)撰写,内容包括:美国不会设下结束对台军售的日期;不会更动“与台湾关系法”的条款;不会在做出对台军售的决定之前与中国大陆协商;不会做台湾与中国大陆的调解人;不会改变对台湾“主权”的立场,也就是这个问题必须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美国不会压迫台湾和中国大陆谈判;美国也不会正式承认中国人对台湾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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