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警局(NYPD)一名虔诚的穆斯林资深员工,因胡子太长拒绝刮胡子而被暂禁上班30天。
他因此把警局告上法庭,声称留胡子是宗教传统,而不让留胡子的规定违反他的宗教自由宪法权利。
来自纽约市皇后区白石镇(Whitestone)的32岁萨义德(Masood Syed)10年来一直在纽约警局担任法律文员,并按逊尼派(Sunni)穆斯林传统留半英吋到一英吋长的胡子。他在此之前,已经获得特准,可以蓄胡一毫米以内。但其上司20日却要求他必须剃掉胡须。萨义德以宗教原因表示反对后,竟被警局停薪留职30天,并被威胁说在此期间如不照做将可能被开除。
愤怒的赛义德22日把雇主告上曼哈坦联邦法院。他的律师、来自「Beldock Levine & Hoffman」的莫斯科维茨(Joshua S. Moskovitz)表示,尽管纽约警局奉行「不留胡须」政策,但允许有宗教信仰的员工留一毫米长胡须是非官方传统。警局曾给予赛义德留胡须许可,还常年默许他留超过非官方规定长度的胡须,但2015年12月以后却改变了态度。
自那时起,赛义德便希望纽约警局能以宗教宽容为他破例,准许他继续保留胡子。他还声称很多其他警局雇员也有留超过一毫米长的胡子,而警局并未统一执行「不留胡须」政策,100多名雇员因此受到负面影响。
法官卡斯特(P. Kevin Castel)22日上午裁决称,警局至少在7月8日以前不得停发赛义德薪水,而另一名法官会在那时对他是否可以回警局上班另行裁决。
赛义德表示,法院有类似判决的先例。纽约警局的犹太东正教哈西德派(Hasidic)雇员李兹曼(Fishel Litzman)2012年因胡子过长被开除。但法院于2013年裁定称,警局开除他所依照的「不留胡须」政策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赋予的权利,该雇员因此得以在2014年1月重回警局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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