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凶手一直在微笑。
这世界上最让人悲痛的,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尤其是孩子明明正值风华正茂的年纪,却不幸遭遇飞来横祸死于非命。
有位美国的父亲,爱女被连环杀人狂奸杀,而先后杀了三个女孩(其中一个还未成年)的犯人只被判了无期。在法庭上,因为看见了对方在笑,他由于太过悲愤,动手了……
当心爱的人被残忍杀害而凶手就在你面前,是应该压抑自己的痛苦让法律来制裁他,还是应该以血还血,以命抵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