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有投票权,但无意投票;另一些非美国公民希望投票,但却无权参与。正值选举时节,一个名叫“Vote Allies”(投票联盟)的选民计画,希望为这两群人建立连接,或可让有公民身分的人与非法移民“分享”他们的选票,让公民“替”不能投票的人投票。但 这一做法的合法性引起质疑,不过从理论上讲,无投票权者向公民分享自己的政治观点,他们在候选人和议题上找到共同点而“分享”选票,可能并不违法。
“我们将美国公民和一些不幸无法参与选举的人配对”,杭廷顿公园市教育与健康委员会委员麦迪纳(Francisco Medina)这样解释,他是该项目的组织者之一。去年,身为非法移民的他,被任命为市政委员曾一度引起舆论两极反应。
“一张选票,两名同盟者”(One Vote, Two Allies)是「投票联盟」的口号。图为该联盟的一次活动。
「投票联盟」将在7日的加州初选中首次登台,而自3月成形以来,他们一边征集有选举权的公民,另一边征集不能投票的非公民、非法移民以及因曾犯重罪失去投票权者,目前吸引了不少西语裔移民参加。
40 岁的洛杉矶西语裔居民Gabriel Zamora就加入该联盟,非法移民的他没有投票权,但参加不少政治志工活动,包括帮地方候选人敲门拜票,帮助选民填写表格以及入籍等。他表示希望成为合 法公民,但自己不符合任何条件,尽管如此他仍极具“公民使命感”活跃于社区。
距他仅几个街区远的34岁美国公民Jack Bangerter表示,自己有时投票,但有时又没有。他也加入了该联盟。两人未曾谋面,但他们可能很快将在「投票联盟」的安排下相见。该联盟有意将居住相近的成员相连。
“他们将一起参加投票过程,我们将让他们互相指教,关于他们的议题以及过程”,联盟的联合创始人Brett Shears说,他在洛杉矶市书记官的选举部门(City Clerk Election Division)工作。
华裔律师杜惠莉表示,“分享”选票的过程,只要没有涉及任何物质交易或好处,就没有法律问题。 “就例如你(对选举)很懂,我不懂,没有主意”,继而听取别人意见,出于自愿投票就是合法的。但如果有利益往来,哪怕只是小礼物、请吃饭,则不合法。
但即便合法,这一做法仍引起不少反对声音,认为这是轻率对待公民和主权的概念,更亵渎选举权的神圣性。更有人认为若非公民也可投票,那“公民权”又有何存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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