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际

梁彼得量刑建议获非裔代表支持 唯一反对竟是华人

www.sinoca.com 2016-03-24  侨报


  23日下午,前华裔警察梁彼得两位上诉律师舍曼律师(Paul Shechtman)和Gabriel "Jack" Chin律师,就布碌仑地区检察官肯·汤普森对梁彼得提出的量刑建议,发表联合声明。

  在声明书中,两位律师首先表示,坚定认为梁彼得是无辜的。“正如我们的审判后动议所阐明的,我们坚信梁彼得是无辜的。2014年11月20日他进入粉红公寓楼,是为了保护公寓楼的居民,那天发生的枪击是一次意外事故,不是刑事犯罪。”

  声明指出,虽然布碌仑地区检察官之前在法庭上获胜,而且获胜者通常认为没必要让步,但在对梁彼得提出的量刑建议中检察官却认为监禁梁彼得是没有必要的,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尽管在对梁彼得是否有罪这一事实的基本意见上,我们与汤普森的意见不一致,但他建议让梁彼得不受监禁的这一客观公正、充满勇气的决定值得我们赞扬。(侨报记者林菁 高诗云)

  众议员寇顿:不等于沉冤昭雪 挺梁组织:无罪才是目标

  布碌仑地区检察官汤普森正式宣布建议判处梁彼得缓刑不必坐牢的消息传出后,布碌仑州众议员寇顿迅速发声回应。寇顿直指汤普森的声明内容与梁案检方结案陈词相矛盾,强调不坐牢不等于梁彼得沉冤昭雪,他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并没有被纠正。

  自梁案发生以来,州众议员寇顿是第一个站出来力挺梁彼得的民选官员。得知检方建议梁彼得不必坐牢服刑的消息后,寇顿于23日晚9时许发表公开声明,炮轰汤普森,指出免去狱中服刑对纠正梁彼得受到的不公待遇没有任何意义,并再次强调纽约市府的失职才是惨剧发生的真正原因。

  寇顿表示,就算梁彼得真的像检方建议的那样被判处5年缓刑、6个月家中禁闭和500小时社区服务的轻刑,他也将终生被打上重刑犯的烙印。梁彼得被裁定有罪本身就严重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审判过程并不公正。

  此外,“凝聚华人力量群”群主、亚裔维权大联盟召集人吴一平表示,他不认为检察官提议梁彼得不坐牢是梁彼得的“胜利”,”因为我们本来坚持这是一次意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起诉梁彼得,其他结果都不是我们想要的。有人认为对检察官这么做是出于政治考量,但是对梁彼得的判决不能用政治来考量。”

  吴一平说,我们从一开始就认为枪击事件是意外,这个看法从没改变。检察官今天的提议,表明检察官听到我们发出的声音,看到我们的行动,但我们不会因此而停止抗争,本来 我们就坚持梁彼得无罪,所以上诉还是要继续。

  如何回应检察官的高调声明,吴一平向群友提议:“不反对,不相信,不传播,不评论,不庆祝,不改变我们的初衷:意外不等于犯罪。”

  律师:要继续上诉争取撤罪和撤诉

  资深华裔律师莫虎认为,虽然检方向法官提议轻判梁彼得,但上诉绝对还要进行,上诉要争取撤销陪审团的有罪裁决(verdict),以及争取撤销大陪审团的起诉(indictment)。

  莫虎认为,检方有三个选择:第一,高调建议不判梁彼得进监狱,提议狱外受刑(probation);第二,不表态;第三,提议判处梁彼得监禁,但这么做有很大风险,如果法官认为没理由判梁彼得监禁,那么检察官会受到批评。

  莫虎指出,梁彼得被起诉和定罪,华人社区已经愤怒了,华人认为检察官把这件事政治化,现在检察官提议不监禁,会显示自己很公平,提议量刑是给了检察官一个做好人的机会。因此莫虎认为,检察官其实是做了一个“很容易的决定”。

  对于梁彼得,不坐牢是否意味是胜利?莫虎不认同,因为枪击事件很明显是一次意外,本来就不应该起诉梁彼得。

  莫虎分析了接下来的司法程序:梁彼得的律师日前已经向法官提出撤罪动议,法官有可能接受,也可能不接受,都要说明理由。法官有权推翻陪审团的定罪,也可以撤销大陪审团的起诉,那就意味着这个案件不存在了。如果法官驳回动议,则梁彼得要上诉到中级法庭(Appellate Division),中级法庭有3个法官来裁决,他们可能维持原判,也可能推翻原判,下令重审。莫虎说,如果是重审,为了避免再度被陪审团定罪,梁彼得应该提出由法官来审判(bench trial)。如果上诉庭连大陪审团的起诉也撤销掉,那就无须重审。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土耳其事先曾知会比利时恐袭参与者 竟未被理会
下一篇:俄境内迪拜客机坠毁原因曝光 机长过度疲劳已辞职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