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中国留学生曾因携带数万现金入境美国未申报,在机场遭海关当场没收。时过经年,已回中国发展的两人结婚后申请旅游签证来美时,却疑因当年这一不良纪录遭拒签。律师提醒,签证官对签证发放拥有裁量权,因此切记遵纪守法,不要做任何可能引发签证官疑虑、导致拒签的事。
一对为男女朋友关系的中国留学生,去年在芝加哥一所大学留学时,一次回中国探亲后返美,在机场被海关拦检,查出其身带3万多元现金,但没有依法在入境时向美国海关申报,当场予以没收。两人随后多次向海关申诉,指出是因疏忽而忘记申报,且这笔钱是用于治病,并依海关要求提交该笔钱的合法来源、花销用途等一系列文件,经近一年海关才把钱退回80%,仍有20%作为罚款被收缴。
两人去年毕业后立即回中国发展,因走前匆忙,美国仍留有行李及宠物狗待处理,结婚后终于有闲,欲申请十年旅游签证回美处理剩余事务。谁知留学期间留有频繁往返中美纪录的两人,却在广州美领馆签证时一起遭拒,被指有“不良纪录”。两人冥思苦想,怀疑该“不良纪录”便是未申报大额现金遭没收一事。
移民律师李定一指出,签证官通常的拒签理由是有移民倾向,或者签证申请人曾有违反移民法的行为或犯罪纪录。两名中国留学生虽曾有违规行为,但并不严重,现金也被海关大部分退回,说明海关接受了其解释,并没留下白纸黑字的欺诈纪录,原则上签证官不可以此为由拒签。
但李定一也指出,签证官在签证的发放上被赋予极大的裁量权,只要认为申请人有可疑行为或某些令其生疑的不良纪录,都有可能导致其拒签;而申请人想了解详细、确凿的原因则需大费周章。因此提醒华人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免在美签时发生意想不到的状况。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