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安理会的后来者,一直慎用否决权。20多次否决中,主要用于表达对联合国秘书长人选问题的诉求(19次),除了1981年否决瓦尔德海姆连任,70年代还在联合国秘书长人选问题上投过3次否决票。
以下简单介绍其中的10次。
第一次,1972年8月25日,反对接纳新会员国(孟加拉国)的决议草案。1971年3月,印度政府干涉巴基斯坦内政,通过了支持东巴基斯坦建立“孟加拉国”的决议。7月,制定了“解放孟加拉”的战争计划,并寻求苏联支持。11月,印巴战争爆发。12月,印度军队取得东部战场胜利,双方停火。1972年1月,东巴基斯坦脱离巴基斯坦,成立孟加拉国。但是到了1972年8月的时候,印度军队尚未撤出东巴基斯坦,巴基斯坦未承认孟加拉国,中国从反对肢解主权国家的原则出发,投票反对,否决了由苏联、印度、南斯拉夫和英国提出的接纳孟加拉国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
第二次,1972年9月10日,否决了英国等西欧国家提出的关于中东问题的对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的修正案草案。事实上,这是一次分段表决,中国是在针对提案这一段投了反对票,苏联亦是,最终关于中东局势的这一决议未被通过。
第三次,1997年1月10日,中国否决了联合国向危地马拉派遣155名军事观察员核查的决议草案。理由是危地马拉与台湾维持外交关系以及每年在联合国总务委员会上连署所谓要求台湾“参与”联合国的提案。
第四次,1999年2月25日,中国对安理会关于延长联合国维和部队驻守马其顿的期限的决议草案表示反对。马其顿1993年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却在1999年2月正式批准了与台湾的“建交公报”。这两次否决权的使用事实上都与中国同其他国家的双边关系相关。
第五次,2007年1月12日,中国对缅甸局势的相关决议投了反对票。事实上,早在小布什第二任期开始时,美国就将缅甸列入“暴政前哨国”之一。2006年9月,在美国的推动下,缅甸局势被列入安理会议程讨论。2007年1月,美国联合英国再次提出关于缅甸局势的草案,并指责缅甸国内存在人权、毒品等问题,要求缅甸尽快改善此现状。这一次,中、俄均投了否决票。
第六次,2008年7月11日,中国否决了美国起草的关于制裁津巴布韦的决议草案。根据草案文本,美国建议安理会对津巴布韦实行武器禁运,对津总统穆加贝及其高级助手实行禁止旅行和冻结资产等措施,还要求津巴布韦政府与有关各方进行实质性政治对话,接受非洲联盟等地区组织和联合国的调解。津巴布韦是位于非洲南部的内陆国家,十分贫穷。不难看出,这一项草案也涉及到了非洲的和平与安全。在当天下午的表决中,中国、俄罗斯、南非、利比亚和越南投了反对票,在表决前后的解释性发言中,投反对票的各国大使普遍表示,制裁津巴布韦将无助于非洲联盟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正在进行的调解努力以及津巴布韦政府和反对派之间的谈判进程。
第七次,2011年10月4日,中国对于英、法等国提交的关于中东局势(叙利亚)的决议草案表示反对,俄罗斯也投了反对票。
第八次,2012年2月4日,中国否决英、法等国提交的关于叙利亚问题的决议草案。草案要求叙利亚各方停止暴力和报复行为,要求叙利亚政府按照阿拉伯联盟早前提出的行动计划,释放被拘禁者,从城市撤出所有军队,保障和平示威自由,允许阿盟观察团不受阻碍地在该国展开工作,并要求叙利亚政府和反对派在阿盟主持下、按照阿盟提出的时间表进行对话,开启政治过渡进程。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发言指出,安理会在叙利亚问题上的行动,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不应使问题复杂化。
第九次,2012年7月19日,再次否决英国提交的关于叙利亚问题的草案。这也是中俄第三次联手在安理会否决叙草案。中俄对英国案文中援引《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规定:在国际和平遭到威胁或发生侵略行为时,可以采取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强制措施)等部分内容表示困难。
第十次,2014年5月22日,中国对于法国提交的将叙利亚局势提交国际刑事法院的决议草案表示反对。由于中、俄均投了反对票,该决议未能通过。(资料来自矫雯竹《联合国成立70周年︱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如何使用一票否决权》)
纵观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对一票否决权的使用,不难看出,中国一贯秉持审慎的态度,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第三世界国家的整体权益,努力为国家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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