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由于“orange”极为特殊,《牛津词典》甚至罕见地为其收录了一条百科注释,指出该词可追溯到的梵语词根,说明橙子可能源自印度北部。尽管其在英语中晚于“apple”出现,但这一词语的核心意义从未发生改变。
自14世纪起,“orange”便自然而然被扩展为形容词使用,《牛津词典》将其定义为“橙之色”——而彼时的“apple”还仅仅是一个宽泛的概念。
所以说,与我们的假设相反,普遍并无助于突现自身。一个词语若是过于宽泛,无从准确辨认,也就失去了几分自有属性和内在价值。
最终,“apple”经由英语使用者的人工选择,意义被限定为伊甸园所结的那种水果。这一词语的美丽和活力也由此重新迸发。
与此同时,“orange”之所以能收获其特殊的形容词地位,恰恰是由于其专一性。我们首先想到的橙色物体几乎总是柳橙本身。橙或许不原产于英语地区,但英语收获“orange”一词的过程,如同我们收获这一水果的过程一般,为我们的语言和生活增添了滋味。
由此看来,应该寻找真正定义自己的特质,并加以坚守,因为任何多元环境下的每一个个体都具有美妙的独特性,也应当保留好这一份独特性。庞杂英语词库中的单词如是,纷繁世界中的我们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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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人文让我看到世界的美
本文是来自金延峰的投稿,他目前就读于明德学院一年级,修读计算机科学与心理学双学位。金延峰来自辽宁沈阳,高中就读于东北育才中学。下文由他本人翻译为中文。
机身的颠簸停止了。当飞机越过云层,一束阳光从窗户中溜了进来。放眼望去,外面仿佛一个崭新的世界:原本压抑的天空打开了。落日就像大自然全能的艺术家,不情愿地向人们说着再见,利用最后一丝余晖将那抹天蓝染成了橘红色。脚下,乌云在沸腾,阔如大海,怒似黄河……
“哎,你干什么呢?”我的朋友问我。
“这天空,就像上天的杰作。怎么会这么美……”我小声嘟囔着,还沉浸在窗外的美景之中。
“拜托,你已经是高中生了。这种小孩子的事儿你也做。”
我有些尴尬,试图为自己辩护,却因为自己心中的质疑开不了口。是啊,盯着窗外看到底有什么用呢?
我总是被大自然的美所吸引。它的美让我思考。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夜空下看星星的爱好。望着那来自几千年前的点点星光,我仿佛穿越了时空,看到了我想成为一名科学家、艺术家和创新者的梦想:
当一缕银色的星光流入眼中,我仿佛看见伽利略当年所看到的天空,同他一样感受到了对宇宙无限可能的敬畏。当那一点点光芒融汇在一起,我仿佛看见巴哈贝尔端坐于天际,欣赏着他最伟大的杰作——D调卡农。
突然,一颗彗星划过天空,带我进入了那个实现梦想的车库。就在那里,乔布斯将科学与艺术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这些古老的光记录着人类的历史,如电影般在我眼前展开,又逝去。生命对我来说仿佛既短暂,又永恒。那些星星可能已经死去,但它们的光芒仍然装饰着这片天空,就好像那些短暂的生命仍因他们的成就而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小时候,我很天真地希望,有一天,当人们抬起头时,他们也会读到我的故事,在那颗明星中看到一名站在科学与人文艺术交汇处的创新者。这仍是我的梦想。
上天赋予了我两只眼睛。我用一只来观察科学的世界,另一只来欣赏人文艺术的美。当看到那完美的六边形雪花在我手中融化时,我会立刻跑回家研究冰晶的形成。观察到黄昏时天空渐变的颜色,我会更深入地去探索光的散射。
每天的日出日落让我联想到帝国的兴衰和人生的起起落落。那一直守护着人类文化的柔和的月光激励我去探索古代哲学家对于人类存在的思考。通过科学和人文艺术这两种角度来看待自然,我领略到了这个三维世界真正的美。
随着飞机右转,我的眼神重新聚焦在窗外。夜幕开始降临,乌云已经散去。
苍穹之下,这颗承载着几十亿生命的行星在转动。此时,一簇簇人造的火花已将它点亮。在那遥远的天际,自然与人类文明相遇,而科学与人文艺术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