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张
推动全球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新框架
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威胁,关系到世界各国的切实利益。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通过之后,国际社会就开始了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在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并给发达国家规定了量化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到 2020年即将结束。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表示,中国支持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一份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协议,主张协议应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为基础。
此次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将要确定2020年以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框架。何建坤表示:“因此,此次会议将成为《京都议定书》之后,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新起点和里程碑。”
针对会议预期达到的成果,前驻以色列大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陈永龙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如何增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并为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等问题方面,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诸多争论。他认为,谈判能否顺利达成协议,现在还不能打包票。但无论如何,中国都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与各方密切合作,推动巴黎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邹骥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认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观点上存在的根本分歧就在于,是否承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责任上的区别,正是这一分歧,使得谈判处于一个比较艰难的状态,这次会议成果有多大关键看这一分歧如何弥合。
2015年9月27日,习近平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问题领导人工作午餐会时指出,“巴黎大会达成的协议要平衡处理减缓、适应、资金、技术等各个要素,拿出切实有效的执行手段。”“中国一直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机遇,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低碳发展道路。中国政府已经将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战略。”(人民网记者 曾伟 陈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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