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远人:初入美国的一代华人
从19世纪以来,中美两国之间的交往源远流长,赴美的中国移民则是两国交往的重要载体。不过,华人华侨在美国的经历并非一帆风顺,而是饱经波折和苦难,完成了从“低人一等”到“模范少数族裔”的彻底转变。
美国内战结束后,奴隶制度被废除,南部种植园产业面临巨大的劳动力缺口。为此,庄园主们大量从加勒比海地区“进口”来自中国的“苦力”,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些“苦力”的生活与奴隶无异。
同时,伴随着美国南北裂痕的消弭,修建一条横贯美国东西的铁路,也提上议程、上马开工。在修建铁路过程中,吃苦耐劳且聪明勤劳的华工依然是主力之一。众所周知,美国本土的地形南北似数条走廊,洛基山脉、阿巴拉契亚山脉和密西西比河等天然屏障横亘其间,铁路修建过程中难免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在这些难以施工的地方,冲在第一线的往往是华工。结果是大批华工牺牲。正是在这些“沉默的道钉”的无声奉献下,沟通美国东西的太平洋铁路才得以成功修建,并为战后美国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
美国的华工
不过,同时涌入的还有东南欧以及爱尔兰的大量移民。在某种意义上,当时美国的华工与这些来自欧洲的新移民具有很强的同质性:大都贫穷,且无技能,从事的多是体力劳动。在以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为主体的美国社会,尽管双方都居于社会弱势地位,但东南欧移民人数既多,且更善于利用美国政治的规则捍卫自己的权益。
他们通过游说议会,试图掀起反对华工的浪潮。在他们的描述中,华工丑恶狡猾、不择手段,与美国人争夺工作。最终美国于1882年通过《排华法案》,规定除了留学和经商等少数情况外,中国人不得进入美国。并且,华裔一旦离开美国,即不可再进入。
面对这种情况,华人没有选择隐忍,而诉诸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898年的合众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生于美国的黄金德回故乡探亲,但在返程时却被美国海关拒绝入境,黄金德诉诸法庭。围绕这一事件,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移民史上至关重要的一个判决,将原本保障黑人公民资格的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解释延伸为“凡是在美国领土出生者,即为美国公民”,黄金德胜诉。这也是今年美国大选中,川普等候选人争论不休的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问题。
无根可依:在歧视中成长的二代华裔
20 世纪20、30年代,第二代华裔美国人逐渐成长起来。他们大多生于兹长于兹,生来具有“美国公民”的政治身份,自幼受到西方教育。但是,在主流社会的观念中,他们仍是二等公民,无法享受本应拥有的各项平等权利。从就学、工作到择偶,在社会生活的方方方面都受到排斥。面对种族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他们的父辈可以视美国为他乡,而心怀故乡;他们却在自己出生国家里被视为外人,坠入几近于无乡可怀的境地。
在华裔聚居的加州,华裔学生无法和白人一起上学。白人家长将华裔学生视如蛇蝎,坚决要与之划清界限。亚裔美国史学者夏洛特·布鲁克(Charlotte Brooks)就曾提到,“在1920年代中期,家住北海滩附近的意裔美国人家长愤怒地要求市政府建立一所‘东方中学’,以确保当地初中的种族一致性…… 经过教育委员会一年的斗争与协商后,华裔学生赢得了入弗朗西斯科中学的权利。但是,这主要是因为市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在中国城专门建立一所隔离的初中。” 因为财政预算有限,华裔学生才有权利和白人学生在同一间学校内读书。
20世纪初的旧金山唐人街。
当他们走出校门,参加社会活动时,又一重大门向他们关闭。“许多华裔少年儿童在公共休闲中心、剧院和俱乐部都面临隔离的待遇。华裔男孩和女孩的篮球队、田径队、乒乓球队、排球队和足球队都受到隔离。华裔儿童通常只被允许使用部分娱乐设施。在大多数情况下,地方官员完全否定了华裔在白人的场地从事体育活动的权利。”(Wendy Rouse Jorae, Children of Chinatown, p. 211)在美国史上,民权运动前禁止南方黑人与白人一同乘车就餐的法律,统称为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彼时,华裔在美国的境遇,与之何其相似?
这些饱受歧视之苦的华裔学生,即便通过勤奋和努力考上了大学,走出校门时却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窘境。但这并非因为社会上没有工作空缺,他们面临的是种族歧视所造成结构性失业。例如,华裔女性在寻找工作时就受到严重的歧视,“当她们试图在中国城外找到一份坐办公室的工作时,她们往往会被告知,‘我们不雇佣东方人’或者‘我们的白人员工不愿意和你一起上班’”。(Judy Young, Unbounded Feet, p. 136)显然,华裔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往往陷于中国城一隅。即使接受高等教育,他们也难以上升为中产阶级。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