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餐馆工是刚来美国的新移民的首选之路,美国的中餐馆以自助餐为主流,每个自助餐馆的菜类20-50个品种之多,也有上百种的,一般厨房里就要10-20个厨房工左右。
网友A初到美国时人生地不熟,为了生计,他到一个叫“王记”的餐馆做杂工。一周六天,一月800元。餐馆打杂的任务是搬东西、搞厕所、擦玻璃、以及切菜、洗刷碗筷盆勺,肉片上浆等帮厨的活。餐馆的工作时间是上午10点到晚上10点,实际上他要比别人还要早到一些。
那时还没有钱买车,只能乘公交车。班次间隔很长,高峰时10分钟一班,晚上10时以后半小时三刻钟才来一班。有时候为了省钱,需要走大约一个多小时能到家。
在王记中餐馆打工的时候,有朋友介绍说有个姓沈的上海青年新开了一家餐馆需要帮忙,不过要会开车。那时网友A已经花了2000美元买了一辆旧车,考了驾照,于是便答应了。这个偏离市中心的小小餐馆,全部工作人员只有老板夫妇、招待小马和他。除了打杂帮厨之外还须开车送外卖。
由于餐馆中午堂吃的客人有限,外卖是重头。外卖订单大多来自市中心办公大楼的白领,可送到那里要跨越一条大江才能到市中心,江上有三座大桥,而且有三条高速公路和多条地方公路在这里交汇。所以,每当出发之前需要依照客户的次序选好路线。
此时开车的我神经十分紧张,反应要很快,稍有不慎就走错了车道的出入口,延误时间不说,饭菜都凉了,客人会不满意。市中心多为单行道,且市区的停车又是个问题,中午根本没有车位停,随时都有被罚款的危险。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