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唯(中)和吴姓夫妇分享获得绿卡的喜悦。(黄唯提供)
自2000年持旅游签证进入美国之后,吴先生一家三口就再没有离开。因为母亲是美国公民、直接为他递交了I-130亲属移民申请,在移民法245(i)条例的特别保护下,全家人逾期居留十多年、仍有幸不出境就将绿卡握入手中。
吴先生1968年出生在台湾,和妻子于中国大陆相识,两人1998年喜结连理。后来他们成为阿根廷公民,2000年9月1日,夫妻二人和女儿通过B-2旅游签证来到了美国。一家三口的签证都在2001年3月1日到期,他们没有选择续签,而是直接在美国留了下来。.
因为吴先生的母亲是美国公民,2001年4月24日,母亲为他递交了I-130亲属移民申请,属于美国公民申请外籍已婚子女、已婚子女配偶和他们未满21周岁子女的范畴(F3类)。该申请的优先日期是2001年4月24日,2002年3月26日获批。
在美国非法居留和工作了这么长时间,吴先生担心自己和家人到底能否拿到绿卡。他们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的I-130申请在1998年1月15日至2001年4月30日之间递交,处于245(i)的有效期,所以他受245(i)的特别保护。245(i)要求凡年满17岁的已婚申请人都要交1000元的罚款,吴先生和妻子皆需付这笔罚金,但他们的女儿还不到17岁,这笔罚金无需支付。
2009年12月,吴先生请律师代理此案。2010年1月,吴先生的I-130申请排期已到,律师便帮他、他的妻子以及女儿递交了共三份I-485申请绿卡。吴先生本人是I-130申请的主要受益人,妻子和女儿则是间接受益人。全家人在2010年5月进行了绿卡面试,两个月后皆顺利获得了绿卡。日前吴先生夫妇和代表律师黄唯喜相逢,分享获得绿卡后的美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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