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吃苦耐劳,勤劳节俭,意志坚韧的精神名扬海外。自古以来的农耕文明使得中国人不是一个尚武的民族,但是中国人的善于经营,对于如何治国治家方面更是有天然的优势,对于这一点,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民族能和中国比。
接下来看看有哪些国家是中国人建立的。
1、兰芳共和国
从帮会到企业到国家
“兰芳”,不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而是200多年前一群中国人在数千里之外的热带海洋岛屿上建立的自治体。他们在完全没有祖国支持的条件下,以惊人的意志,顽强求生。
公元1772年(干隆三十七年),今广东梅州的客家人罗芳伯乡试不第,“乃怀壮游之志”,发扬客家精神,漂洋过海,登上婆罗洲(今西加里曼丹岛)。在坤甸成立了“兰芳公司”,是一个与东印度公司相类似的含有政治色彩的团体组织。
五年后,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以东万律为首都“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建立。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
罗芳伯,原名罗芳柏,罗芳伯是后人对他的尊称。生于1738年(干隆三年),“自幼学文习武为群儿冠”。
刚到婆罗洲时,罗芳伯以教书为业,他有文化、有才能,又懂武术,既能团结侨胞,又能与当地土人合作,深受当地人民和华侨的拥戴。
婆罗洲土地肥沃,可耕可牧,又有山林、金矿,资源丰富,还有港湾可发展交通,但岛上内部各大小采矿公司之间互相争斗,外部又有荷兰帝国东印度公司的武装入侵,内忧外患。罗芳柏在站稳脚跟后,带领自己的伙伴,和当地人一起,协助当地苏丹首领平了土著人的叛乱,得到了首领的嘉奖,将东万律划归罗芳伯管辖。这块地方有10多万人及南北几十公里的产金地,吸附华人数万,土著好几十万,顺理成章地成立了巨大的经济实体—兰芳公司。
1776年罗芳伯建立了“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始用“兰芳”年号。罗芳伯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
曾想并入清朝版图,但被干隆皇帝拒绝
刚刚建国,罗芳伯就派人觐见干隆皇帝,请求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大清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但干隆皇帝根本没理睬这些“天朝弃民”,也不承认这个南洋华人在海外建立的国家。
罗芳伯当了十九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临终前他还交代国民,无论今后谁为国家领导,归顺大清之心决不可变。
之后,由全国公民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此后还有七人先后担任过这个职务。
1886年,兰芳共和国遭到荷兰殖民侵略军的进攻。兰芳共和国全体民众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最终因武器不如人而陷落,这个存在了110年的华人小国不幸灭亡。
惟一不称王的华人国王
按照《罗芳伯传》的说法,当地统治者苏丹与罗芳伯签约割让土地给兰芳自治,“其所割让的土地,计东界万劳,西界卡浦斯河,南界大院、上侯、双沟月之线,北界劳劳、山口洋、邦戛之线,纵横数百里……”幅员辽阔,人口也达到百万之众,地地道道的国家,可为什么这个墓志铭上,偏要称“公司”呢?
其实,像罗芳伯这样的中国移民,在当时社会里叫“天朝弃民”,根本没有社会地位。当时是干隆年代,中国繁荣昌盛,朝廷威权无处不在。罗芳伯他们不敢称孤道寡,怕犯一个谋逆之罪,自己远离故土倒不要紧,连累身在故国的宗亲友人那才是麻烦。中国人骨子里始终认同祖国,不管走得有多远,都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罗芳伯他们也是一样。反而,他们一直希望能够被清廷接纳为一个地方政府,一来可以光宗耀祖,二来也可以利用祖国这个靠山,抵抗来犯的欧洲人。事实上,清廷虽然从来没有正式承认过兰芳国,但罗芳伯派出的使者至少见到了干隆的重臣,使得对兰芳觊觎已久的荷兰人有所忌惮,一直不敢造次。直到1886年,见清廷衰败,荷兰才大举进攻兰芳,灭掉了这个华人在海外建立的国家。
拥有百万人口,战时可以全民皆兵的兰芳国,败在远道而来的荷兰人手下,据说主要原因是武器太差。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实行什么体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力—经济的实力、科技的实力,以及军事的实力。
华人在海外建国,历史上并不少见。罗芳伯不是惟一的一个,但他是惟一一个不称王的。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