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一顿吃三碗饭,走路脚下生风,做个微创肿瘤穿刺化验手术,却变成了植物人。”气愤的华男王先生25日表示,2001年从福州移民来纽约的母亲身体一直很好,虽已80高龄但仍能买菜做饭、照顾曾孙,不料上月做完检查性手术后就没醒过来,拟状告纽约某医院误诊。
他指出母亲今年1月刚开始觉得肺部不适,求诊家庭医生进行X光检查,发现右肺叶有豆粒大小肿瘤。“为了鉴定肿瘤是否为恶性,家庭医生将我妈转介到医院安排微创穿刺,取出肿瘤组织化验。”手术前,主刀医生强调这是个风险很小的检查性手术,王老太还亲自签了同意书。“怎知我妈4月23日进入手术室后就没醒来过,医生说她很可能变成植物人,除非有奇迹发生。”
王先生表示,母亲被推出手术室时医护人员均没告知家属手术中出现意外,仅说24小时后病人会苏醒,但一天过去后王老太并未苏醒,医生指出要多等12小时观察。“当时我开始害怕了,没料到直到今天她都没醒。”此外王先生还发现,原本仅应留下一个小洞伤口的微创手术,却在母亲右肋处造成了近十吋的伤痕。直到手术后12天医生才告知家属,手术中王老太的大动脉被割破,为寻找出血点,医生不得已打开她的胸腔,失血过多造成患者脑部缺氧,王老太至今未苏醒,很可能变成植物人。
律师戴禺指出误医误诊是全美第三大致死原因,但案件取证期长,虽有成功获百万赔偿案例,仍需依个别案例分析。他强调误医误诊案件关键在于证明是涉事医生水平未达到一般医生标准,而非病情本身造成患者的后遗症或死亡。他举例说,曾有一位在纽约做厨师的40岁华男,提告医生开刀取出其腋下肿瘤时伤及神经,造成右臂瘫痪,最终获得130万赔偿,但另一位同样因开刀取出肿瘤而伤到神经的患者就无法提告,因为他的肿瘤外包满神经,后遗症并非医生失误造成。
戴禺表示病患不用担心取证问题,但须注意提告时限,“状告公立医院须在停止治疗后90天内向市府提出索赔通知,状告私立医院则可在两年至两年半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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