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多年前华人旅游巴士翻车案27日上午判决结果出炉,陪审团判定卡森市的巴士经销商LAT没有责任,伤亡华裔乘客及家属向LAT索取5700万元(美元,下同)赔偿的请求泡汤。
陪审团中的一位女性代表表示,“我们在心理上对受害者的遭遇感到难过,但我们并不认为汽车经销商需要对这起翻车事故负任何责任”。她表示,旅行社TBE的池姓女老板Betti本应该为这趟长途旅行提供一辆有安全带的大巴,而且这批游客也是自愿决定要登上这辆没安全带的大巴。
受害人代表律师David Lira对判决结果表示失望。他曾在24日结案陈词时表示,希望陪审团多花点时间讨论,“若结果出来的太快,多半不是好消息”。没料到事实还真被他说中,陪审团27日仅用了一上午时间做得出裁决,判定中国游客方败诉。
他表示,将与伤亡者及其家属商量,再决定是否要上诉。Lira对本案最大的不满是法院要求律师采用印第安纳州的法律,因为巴士的制造商Forest River位于该州。他认为,制造商与受害者之间的诉讼已经解决,制造商与本案已经没有关系。
代表巴士经销商LAT的辩方律师Douglas Robinson表示,经销商不是设计者,也不是安全决策者,在这起翻车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他提出四点理由,将经销商的责任撇清,包括LAT只负责销售;LAT不是制造商;翻车原因是陆姓司机超速;这辆车的车况并没有违反任何交通安全法规。
2010年10月17日,一辆载有10位中国游客的旅游大巴从拉斯维加斯出发前往大峡谷玻璃桥,车行驶至亚利桑那州93号公路时翻车。由于车内乘客座位上都没有安全带,七位乘客被甩出窗外,造成两人死亡,八人受伤,其中一位伤者遭遇截肢。工业市华资旅行社TBE和印第安纳州巴士制造商此前已表示愿用825 万元赔偿和解。此次受害者律师又将矛头对准经销商LAT,索赔5700万元,但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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